第四章(2 / 2)

绵绵 上上签 1315 字 17天前

“我们在一起十年,应该说对彼此很了解,也到了适婚的年纪,你回蓉城我们把证领了,也算是对这十年有个交代。仔细想想从你17岁离开蓉城到英国读书,又到香港工作,独自在外奋斗多年,我一直没帮上什么忙,还要靠你伸出援手,说来挺惭愧的。其实,我一直都没有明白你这么拼命要的究竟是什么?如果还没达到心中目标,不如回蓉城,说不定会有另一番天地呢?”

这就是普普通通、平平淡淡的一句话,后来仔细想想,毫无真情实感。但不晓得哪个字戳到唐绵了。

她沿着维港跑个把小时的步,跑来满头大汗。

微风袭来,唐绵看着太平山的点点星光,深吸一口气。

一旦有了决定,唐绵是个行动力很强的人。

她和港大的导师联系。导师曾说自己更适合做学术,很希望带她。但当时的自己义无反顾地走向了职场。去年,港大和a大启动了联合博士的培养计划,这对自己来说是个好的选择。

接着唐绵给律所主任发了封邮件,将自己的情况大致讲了下,提出想回内地的想法。主任先是再叁挽留,后来又说那就到蓉城的分所负责对港衔接的工作也不错。

唐绵答应了。

接着便是退租,和朋友聚餐道别。

其实,在香港这几年唐绵也是世界各地到处跑,她日文比较好,香港很多企业和日本合作颇多,唐绵有一大半时间都在东京。

但这说走就走还是有点舍不得。

只不过心中要结婚的那种不真实感还是把这种舍不得盖过了。

直到在回蓉城办手续时,发现李尔和别人的结婚证,才反应过来自己回蓉城的决定下得有些草率。

她忘不了自己问李尔这算是怎么回事时,李尔的回答。

“没错,你是很优秀。”

“我们同一年到香港,是那个大都市微不足道的人。我待不下去两个月就回了蓉城,我劝你跟我一起,你拒绝了。那个时候,我们就已经不在一条船上。几年过去,我回蓉城干得还不错,但上个月的收入可能没有你的叁分之一。而你,全港都知道你是steven的得意门生,会是下一个金牌大律师。”

“可工作到凌晨两叁点是你的日常,你没有时间仔细看看你眼角的细纹吧,这不是一个不到30岁的女人该有的模样。”

“我们是恋人,但半年不一定有机会吃一顿晚餐、一年没有一起去看过电影,对吗?但即使这样,你拼死拼活地卖命,你还是买不起半山的房子。我公司出事,你无能为力。和你在一起的这些年,让我明白,这不是我要的爱情。

“我要的,你永远给不了我。”

唐绵站在蓉城的街头,头有些昏,看着他背后的豪车和不远处冷眼看向他们的女人,觉得李尔的笑容刺眼。

那个女人穿着方形领的束腰裙,百达翡丽的石英腕表,手腕上挎着个爱马仕铂金包。看上去与电视剧里的富婆并无两样。

但再精致的妆容也无法掩盖她的年纪。

唐绵没有再说什么,笑了笑,转身离开。

隔天,李尔收到了唐绵的律师函。

她做事从不拖泥带水,她要求清算李尔的科技公司属于她的股份并且套现。

李尔让财务照办了。

至此,二人十年的恋爱结束了。

旁人也没看出他们俩有太多伤感。

唐绵不晓得李尔怎么想,反正她自己感触不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