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2 / 2)

夜旅人 赵熙之 1336 字 10天前

接连抽了三根,最后一根快抽完时,老板瞥一眼她的住院手环讲:“你住院还抽这么多,不太好啊。”

宗瑛闻言抬头,天气好得离奇,不热不冷,年轻养眼的学生们三三两两从校区里走出来,每个人都生机勃勃,她心中却是难以言说的苦闷——

一心想要划清界限,却得来如此“关心”。

在他们眼里,她只不过是一个盛放心脏的容器。

宗瑛没有再抽,将余下的烟收进口袋,回头看一眼店内的挂钟,剩下的都是无所事事的时间——

工作暂停,严曼的案子陷入停滞,手术要等,1937年的事情不用她插手,她彻头彻尾成了一个闲人。

薛选青来得很晚,风尘仆仆赶到医院时,已经是晚十点半,直奔病区瞥了眼宗瑛,见她在睡觉,陡松口气,身体一软,转个身在走廊排椅里坐下来。

一身疲惫,一身味道,头发也油腻腻,但她累得不想起身去洗。

突然有人在她身边坐下来,薛选青扭头一看,正是盛清让。

她转回头,看着空气问:“从哪过来?”

盛清让一身潮气,显然1937年还在下雨,他答:“公寓。”

一问一答,陷入沉默。

过好半天,薛选青突然坐正:“宗家那帮人急起来什么事情都做得出,宗瑛心又善,万一真签了捐献协议,搞不好那帮人还会串通医生故意让她手术失败,一定要拦着宗瑛,等她醒了我要好好劝劝。”

盛清让听完,想了数秒,却回道:“就算如此,或许也是没有用。”

薛选青一愣,扭头看他。

只见他从公文包里取出薄薄小小的一册——白皮,上印国徽和出版社名称,中间一行红字“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这是从宗小姐书柜里找到的,如果这是现行条例,其中第八条——”盛清让说着翻到那一页,指出相关条例:“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该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该公民人体器官的意愿。”

他手指重点划过“未表示不同意”,同时讲:“这意味着,即便宗小姐没有签捐献协议,但只要她没有明确表示不同意,她的父亲都有权利同意捐献她的器官。”

说到这里,他不自觉抿紧唇,脸部肌肉也愈僵硬。

薛选青一把夺过册子,埋头逐字读过去,霍地一合往膝盖上一拍:“只要她爸爸同意,不签也要捐?这要被那个老缺西知道还得了?!”

“不过——”盛清让开口接着往下讲:“只要明确表示不同意,比如以书面形式拒绝,那么谁也没有权利捐献、摘取器官。”

薛选青霍地起身,伸手就问盛清让:“有纸笔没有?等宗瑛醒了我马上叫她写。”

还不待盛清让找出笔,她却立刻转念道:“还是不了,以我对宗瑛的了解,她不会肯写的。我不用干涉她的意愿,我只要让那个老缺西一家断了这个歹毒念头。”

累了数日的薛选青此刻来了精神,她想这件事越快办妥越好,也不同盛清让多费口舌,只叮嘱他“你好好陪宗瑛”便奔向电梯,匆匆忙忙出了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