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着写着我就在想,不行太医身份有些弱,得开外挂,得有金手指,否则,他怎么配得上皇上呢!如果我是读者看到身份如此悬殊我堵得慌啊!所以那几日,我烧脑死了,一直在为奸医开外挂而烦恼着,皇上也烦恼,我也烦恼,最后终于定了下来。
果然,目标明确是很好写的,难怪人家说大纲是灵魂,我终于找到了这文的三魂了,至于七魄,就那样被我雷屌屌的脑洞牵引着。
确定了自己写的是耽美文,我就开始专心的去看耽美,因为时间来不及我就去看短篇,看完我觉得耽美挺可爱的,然后我就转成了耽美控了。这速度,神了!其实,也说明耽美挺好看的。
现在,我觉得我在晋江已看破红尘,签不签约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写文要写的开心,是的,这很重要,如果你们有时间,就试试吧,我觉得写文真的很令人愉悦。以前我非常佩服那些作者,我觉得要我操笔写文真的很需要勇气,而我现在做到了,写了以后才发现并没有自己想的那么苦恼和艰难。
写文可以改变一个人,就拿我来说,我这个学灰高中三年没进过图书馆,人家在看意林我在看漫画,可现在,我居然进图书馆了,还是捧着历史书看,我同学都惊奇了!
虽然码字有时候很累,但你把想表达的表达出来了,挺舒服的。一个字:爽!
我这个人,从小喜欢天马行空,用朋友的话就是喜欢胡思乱想,脑洞大发了,然而,文笔跟不上脑洞这是件非常悲哀的事qq灵感就那样稍纵即逝,可惜死了,而我还不是那种习惯记笔记的人。以后我得随时拿着个小本子啦!
再外,我第一章里说的我很正经,事实证明,我其实是个很正经的屌丝!不知道为什么,我每次想好好写篇文最后都被我写成了雷屌屌的苏文,我练习短篇耽美是为了练字,结果,写的我只想抽自己,真是……太屌了,反正我是不敢去看qaq见有人收藏,我有点心虚。我觉得它们毁了我在大众心里的美好形象,得考虑是不是应该锁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