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节(1 / 2)

褚襄:啥?

谢知微在频道里发出惊天动地的大笑:“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他妈的!褚襄要不是力气不够,绝对一脚一个踢出去——你们是怎么做到满脑子黄色废料的同时,还表面这么清纯的???

两个银鹰坐在车里,两双眼睛明晃晃地透露着坚决——国主放心,我们会看好先生,不让任何人碰的!

有了个当地导游,不需要他们走走停停在沙漠里辨别方向,很快,他们的目的地就到了。

苏玛爽朗地说道:“欢迎来到大都!”

窗外,地平线上出现了一座宏伟的城市,远不是褚襄初闻“大金帐”时想象出来的帐篷聚居区,沙漠的子民与恶劣的环境斗争,但也发展出了繁荣不息的沙漠文明。整个城市坐落在一处绿洲之上,有河流环绕城池,远看像一个大型沙盘沙雕,建筑物以沙色为主体,点缀白色墙壁,有一股浓郁的异域风情。

既然是这样,他原本的计划,怕是需要推翻重来。褚襄本来是想,简单粗暴点,搞起大漠部落间争斗,之后任这帮沙漠民族内部消耗过度的战斗力,便可以为唐国赢得边境暂时无忧,等平了另一侧的乱七八糟,再腾出手料理,现在,褚襄有了其他想法。

他要的从来不是称霸天下当个土皇帝,所以,面对一个井然有序的城市,他不会直接下手,让此地简单地陷入烽火狼烟。

他忽然撩起车帘,瞧了一眼苏玛队伍后面,那个冲他道过谢的奴隶青年。

然后,褚襄有了新的、更好的计划。

他想要一个,不再有镣铐的大漠。

第63章

这叫苏玛的贵族小公主一路领着褚襄, 还非要自己挤到他马车旁边, 虽然人没爬进去, 但时不时敲车闲聊, 极其自来熟,甚至她把银鹰和赤鸢们都挤得队列不整——因为她还带着一帮子仆从。

褚襄就靠在车窗边,小公主跟他说话,他就答,但实际心不在焉, 在想些其他的事儿。

小公主说话是真没心机, 但褚襄也没太从她这儿打听出什么来,想来大漠的贵族们都拿她这种贵族女孩当吉祥物一般的东西, 谁能把真正军机秘密讲给吉祥物呢, 吉祥物也记不住啊。所以聊天就成了纯聊天,谈谈人生理想和风土人情,褚襄还提了一句他们的学校。

苏玛相当惊讶:“你咋能让奴隶上学呢,奴隶可笨了,啥都学不会的,你这样多冤枉。”

褚襄笑了笑, 没说什么。

“天神派出祂肩上的鹰,让神鹰把知识撒到大地上来, 神鹰来了, 瞧见天神的儿女向他献上了最好的肉, 于是他很慷慨, 但是在这些人中, 有的人两手空空,做这献肉的样子,试图蒙混过关,神鹰责罚了他们的贪婪愚蠢,没有给他们任何东西,所以他们是蠢的,是不能被教育的,世世代代都得当奴隶,受到首领的约束和保护。”苏玛认认真真地讲,仿佛自己就见过一样。

大车厢的一角,苏靳和朱九就端坐在那儿,褚襄看了他们一眼,想起用了两天就能熟练使用手语对话的银鹰战士们,又不说话,还是对苏玛笑了笑。

不过苏玛还是说了点有用的东西,大约那也没被当成什么机密——

“前些天,大金帐开会,因为南边丘陵挖出一种能点着火的怪水来,我哥哥他们也都去瞧过,族里大巫讲,那是天神赐的宝物……”

她说这个的时候,褚襄倒是心念一动。

“知微,会是石油?”褚襄觉得自己小小激动了一下,他离开唐国的时候,蓝珏正在全国征集工匠,褚襄看过那些搞“机关术”的能工巧匠,再加那么一丁点推动力,“偃师”、“机关术士”就能顺利转职成为“工程师”、“科学家”,城防上头基础的火炮已经有了,有心去做,火枪还会远吗?虽然光能武器这种隔着一个文明等级的产物是不可能了,但挖挖煤矿搞搞石油,炼炼钢铁发发电,在战争大背景里,军需科技被疯狂需求,这股强大需求的推动下,科技树能往前长好长一大截!

谢知微说:“极有可能,我目前尚未在这个星球发现新的元素,那么出现我们已知资源的概率还是非常高的,石油是很容易开发利用的综合能源,如果漠北这边真有浅层石油,那是相当好了。”

“行行,列到计划表里去!”褚襄满意地点点头。

“对了褚郎——”他们这儿姑娘喊人,一口一个郎,也不知道是不是普遍叫法,苏靳和朱九也不大知道,他俩是奴隶,哪里接触过上层贵族女儿,苏玛从窗边露出头来,“我听来往客商说过唐国,唐国国主出身低,若是他不好,你就到我们这儿来,我以后是大金帐的女主人,我让古牧哥也封你当……那个什么来着,国师!”

褚襄手抖了一下,脸上的笑容差点没挂住。这句话的槽点不止一个,首先……那位据说就要成为漠北新王的先生,您叫什么?

——那种毛很长,体型很大,头发挡眼睛的巨大宠物狗?

褚襄不动声色地咳了一声,这个世界应该是没有古牧狗的。

但不可控制地,褚襄默默脑补了一个体型雄壮、毛发旺盛、但吐舌头的壮汉。

漠北现在的情况并不比沙漠之外安生,外面诸侯国打仗闹事,大漠里各个部落也是那一套手段。但历来,有狂热的鹰派,就会有一团和气的鸽派,剩余的各个部落,在大金帐里设置了长老会,有拱立古牧为大漠王的意思,并且隐约已经提出,各个其他部落首领自动成为长老,与大漠王共同议事。

苏玛所属的那一支,便是其中最积极的鸽派了,她的哥哥苏鞅已经提出,要把最爱的妹妹嫁给古牧,到时候,他们必然全力支持古牧成为大漠王。

——所以实际上,苏玛也才刚见过未来夫婿一次而已。

“你喜欢你的古牧哥哥吗?”褚襄忍不住问了一句。

苏玛回答:“当然喜欢啊,古牧哥哥打架特别厉害,他一个人就能去大漠里打一头成年的金鬃狮子回来,他说要用金鬃狮子的毛给我做婚服的领子!他还让我玩弓箭,我哥给的比如他这个好看!”

褚襄点点头:“嗯,是好看。”

十几岁的、无忧无虑的贵族女孩,根本还不懂得她面临的是什么。家国大计,刀枪剑戟,战场是个绞肉刀,绞动无数英灵,也绞得人心暗无天日,褚襄最不喜欢的,便是这种“联姻”,所有的历史经验都证明,联姻换不来和平,只不过处于时代漩涡之中,自然没有隔着一本史书看得清楚罢了。

眼看就到了大都,苏玛不懂规矩,好在她身边的仆从并不是摆设,银鹰与赤鸢加起来两百余人,自然不会被安排到王城之内,跟随褚襄进城的,只有白家四姐妹,苏靳、朱九以及柳莺。

只是进城的时候,苏玛莫名地瞪了柳莺一眼,敌意不知从何而来。

褚襄没太在意小公主的奇怪脾气,瞧了一眼,说:“莺莺啊,指甲很好看。”

柳莺一副正气凛然的模样,打着报告回答:“学校里,大家都爱用褚先生用的色号!”

褚襄:“……”

谢知微猖狂大笑:“哈哈哈哈哈——一代舰长,独领风骚,成为新世界美妆第一人。”

褚襄:“我是被逼的!”

他们是来访使团,被以及高规格迎入了王城,但侍从却遗憾告知:“首领并不在城中。”

这并不是下马威或者故意轻慢,古牧的士兵正在从战场赶回的路上,半月之前他们平了一个激烈反对大金帐的部落,或许只等他们回来,古牧和苏玛就要举行婚礼——如果古牧并不反对长老会成立的话。

“苏玛,你不担心古牧哥哥受伤的?”褚襄瞧着无忧无虑的小姑娘,忍不住心也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