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饭馆_15(2 / 2)

小饭馆 修七 1726 字 9天前

老马无语了。扯到钱,他没辙了。老马薪水不低,偶尔炒个股投个资什么的,也算高收入,但是,家有母老虎。说到老马的老婆,不得不提几句。老马最怕的人是他老婆,秦离最怕的人是老马的老婆。那个女人,怎一彪悍了得!

老马的老婆方笙,本来是秦妈的学生,在秦家认识了还是青春帅小伙的马力,一见钟情,然后,开始了马拉松式的追求。但是老马却看不上方笙。也不怪老马看不上,方笙有着这个年代所有独生子女的毛病,而老马,是在秦妈眼皮子底下成长起来的。秦妈是什么人啊,典型的江南女子,温婉秀丽,出得厅堂入得厨房,且抚的一手好琴……

不说别的,就说马力和秦离两人,两人年轻的时候没少闯祸,就连秦老都经常上戒尺,可秦妈往那里一坐,只要微微红了眼圈两兄弟就缴械投降了。秦妈,养刁了两个孩子的眼光。

方笙也不是白给的,追了五六年无果,干脆把人绑了,灌酒,霸王硬上弓,奉子成婚。方笙明白,抓住男人的心要先抓住男人的胃。可马力早就被师母征服的胃那里看得上方大小姐做的那些东西啊!所以方笙换了个政策,要抓住男人的心,先抓住男人的钱包……

当初那两人唧唧歪歪的时候秦离没少添乱,要么推推波助助澜,要么使点坏下个绊子,反正坏事好事都没少干。还记得当初方笙把人弄到手之后,婚纱还没脱下就送了秦离一个左勾拳。秦离被打的窝火,又不敢跟孕妇计较,只好转头收拾老马,然后再被方笙收拾,被打了几个月最后得出结论:方姓泼妇威武,秦家小生惹不起……

老马皱着一张脸,就跟那晒坏了的苦瓜皮似的。七万块不是小数目,如果去找太座拿,用膝盖想也知道以后在相当一段时间内是没好日子过了。如果不去找,要是太座知道小离在这里受苦,那自己能不能见到隔日的太阳都难说。

秦离喜欢看老马的热闹,但也没想改变目前的生活方式,看到小满揉着眼睛打哈欠,起身抱着儿子上楼了。阁楼面积很小,里面东西很简单。一张一米二的木板床,上面摆着一大一小两个枕头,一条毛巾被。靠墙一张小方桌,一把椅子,是小满专用的。除此之外再无其他,房间内也没有空地再摆放其他东西了。一个狭小的卫生间,只能冷水淋浴,门边放着一个大大的塑料盆,是给小满洗澡用的。

秦离从楼下提了热水帮儿子洗澡,洗完澡抱人上床睡觉,等忙完才发觉不对劲,回头一看老马正坐在房间里唯一的一把椅子上吧嗒吧嗒掉眼泪呢。

秦离只觉得头皮一阵发麻。老马从来都不是一个感性的人,向来都是那种大而化之的个性,可现在居然在他面前哭得不可自抑。秦离可不想陪着一个中年大叔抒情,干脆把人撇下下楼了。事情还很多,腌的泡菜已经不多了,得再预备一点。

小家伙睡得很熟,小师弟也下楼了,老马看着这巴掌大的地方却怎么也忍不住心酸。小离从来都是娇生惯养的,学习工作全都顺风顺水。在他印象中的小师弟,可以穿着丝绸唐装抚琴,可以捧着书卷通宵达旦,可以端着茶水坐在摇椅上看日出日落,可以站在讲台上毁人不倦,却怎么也想象不出那样精致那样讲究的一个人,会窝在这样一个地方,会扎着围裙在灶台间忙碌,会带着一个拖油瓶顶着巨额欠债挣扎求生。他一直以为,小师弟那样的人,生来就是属于书斋世界的,是不可一日无书的。可现在这个房间,除了幼儿园的图画本,除了几本菜谱,再也找不出有字的东西了。

秦家也算有点家底。在解放前也是住花园洋房的,手上也有一批古董,在那个年代好不容易保存下来。现在系里图书馆那上百本孤本珍本,也都是从秦家搬来的。秦家藏书,近十万册。当初秦离特意买下了公寓楼下的一栋四室三厅全部打通做了藏书室,当然,那些书全被搬进了系里的图书馆。

秦离的身后事是他一手操办的,秦家亲戚单薄,只有一个已经移民的舅舅。舅舅白发人送黑发人,也知道马力和秦家的关系,干脆把一切都给了他。他也没有含糊,秦家的几处房产股票都卖了,再加上掀翻校长的办公桌而得来的拨款,给系里新建了一幢教学楼,用秦老的名字命名的。剩下的钱设立了奖学金基金,用师母的名字命名的。

马力现在万分后悔没有留下一些,哪怕留下一点点,小师弟现在也不必这般辛苦了吧!越想越烦躁,越想越心疼,马力抽出一支烟,抖抖索索点燃狠吸一口,想起和小师弟纠缠在一起的十六年,胸口越发疼痛起来。

刚认识的时候,就像秦离不喜欢马力一样,马力也不喜欢秦离。那时的秦离只有十六岁,完全被宠坏的孩子,恨不得什么都围着自己转,所以一次次给自己找麻烦。在一次次把人打趴下之后,马力也发现了秦离的一个优点,韧性。那个孩子,每隔三天都会找他单挑一次,每次失败都会更加刻苦的训练。

第一次被打趴下,那简直是毕生的耻辱。那时的秦离已经练了三年散打,两个人几乎打成平手,到最后两人全都没了招式。然后,杯具出现了。急红眼的小师弟用上了牙齿。路过旁观的方笙刚好丢下了一个香蕉皮,小师弟刚好一脚踩了上去,紧接着马力被扑倒了。那天穿的是运动衣,结果裤子一下子被扒掉了,小师弟也收势不住一口咬了上去。于是,马力收获了一个种在屁股上的牙印(马某人肤质特殊,此牙印一直没有消失)和方笙半辈子的嘲笑。

真正喜欢上小师弟,是在秦离大一的暑假。那时还没发生牙印事件,师傅师母出国讲学,马力带着秦离回乡下过暑假,刚好送大妹妹出嫁。

大妹妹马璐是家里第二个孩子,念完初中就退学了,一直帮着家里干活供大哥和两个弟弟读书。普通的乡下家庭,三个念书的男娃,家里的困难可想而知。那时乡下刚刚流行陪送三金,即金戒指、金项链和金耳环。有条件的家庭大多会给女儿陪嫁其中的一两件,有钱的家庭则会陪送一整套三金。马家,别说三金,就连必备的三大件(冰箱、彩电和洗衣机)都是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货色。当时马力在读研,正准备保博,秦老用人又狠,马力根本抽不出身打工,补助也仅能够自己生活而已。

不得不说,马家的四个孩子,马璐是最委屈的一个。

马力一直觉得对不起大妹妹,回家几天也只是闷头干活,理都不理带回来做客的小师弟。可小师弟却让他大吃了一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