铃歌望着她,犹豫着微笑道:“你好,我叫慕铃歌!刚刚见你一直在看书,所以不好意思去打扰你。想着...你可能同我一样,为了赶火车而没有吃午餐,所以就多买了一份,带回来和你一起吃。”
铃歌见她并不多言,只盯着自己做观望状。手上递过去的餐盒,并没有就此被接过。念及此,铃歌的脸上不由微微一哂,泛起了淡淡红潮。半晌,只尴尬地收回了右手,将餐盒小心地放在了她身前的那张餐桌上。
“那个...不好意思,是我过于唐突了!我不是有意冒犯你的。”铃歌望着女子的神情,腼腆的吐了吐舌头,笑笑道。
女孩听闻铃歌的话,偏过了头,收回了停留在她脸上的目光,而后不自然地摸了摸鼻尖,微微尴尬道:“与你无关,我的性子向来如此。盯着你看了这么久,倒是让你为难了。”
铃歌见她这般解释,心中的疑惑也便一带而过,不再重提。 站起身,轻轻帮着女孩打开了饭盒。再次将饭盒递给了她,微笑道:“既然如此,那就快过来尝尝吧!这些都是新做的饭菜,凉了...味道就该不新鲜了。”
“谢谢。”女孩接过餐盒,望着铃歌微笑道。
“你刚刚看的那本书,是米兰·昆德拉的《玩笑》吗?”铃歌好奇地询问着,眼角扫过床铺上那本书的底面,开口询问道。
女孩轻轻地点了点头,将书递给了铃歌,微微笑道:“相较于他的另一本作品——《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而言。这本书,确然没有他的成名作有名。但我个人以为,前一部的作品里,对于个人的感情色彩太过浓重;对于精神色彩,反而过于呈现崇拜主义。人性中充斥了过多的媚俗面,反倒让人愈发地感到反感。但对于这本书,我看到了昆德拉独特的一面。虽落于俗套,然则脱尘于俗套;形式翻转间,才是真正的趣味无穷。”
铃歌听闻她的见解,不由接下话头,开口道:“昆德拉的书,向来都是如此。相较于他那本书而言,真正让他享誉国内外的,却恰是这部1968年诞生于布拉格时期的——《玩笑》。我同你一样喜欢他的叙事风格,不以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做表述,反而采用一种全新的变异方式;通过第二人称来讲述,他心中所想要表达的那些情感和情节。也恰是因为这样另类的写作风格,对于当今世界的文学市场而言,反而却有着另辟蹊径般,另类的切肤痛感。读起来让人犹如观看现场直播般,只觉让人酣畅淋漓,拍案称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