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那个是刘家的二女儿,才二十,在老美留学,虽然长的清纯了些,但一看就玩的开,你要不给人家一个机会,试试,万一契合呢。”
江丛羡也只是轻声笑笑:“我就不去祸害人家小姑娘了。”
孙朝颇有些恨铁不成钢的意思:“害,这哪能叫祸害呢,人家巴不得被你祸害呢。”
旁边的侍者端着托盘经过,脚下不稳,踉跄了几下,险些摔倒。
江丛羡扶住他,温声提醒:”小心些。“
侍者道过谢,看见他被红酒弄脏的西装。
脸色唰的吓的惨白:“对……对不起。”
今天就是上流人士的聚会,厅内全是行走的人民币。
男人身上的行头往少了说也够抵他几十年的工资了。
他都在心里盘算着贷款能不能还清,男人却大度的笑了笑:“下次注意。”
似乎并不打算追究他的责任。
侍者连连道谢,然后才匆忙离开。
孙朝耸耸肩,没劲透了。
“上次是怎么说来着,不需要我给你介绍女伴,你自己有,这女伴的人呢?”
他装模做样的四处看了看,“我怎么没看到?”
江丛羡声音轻,不动声色的跳开了话题:“我先去趟洗手间。”
红酒味浓,都是些年份久远的单支。
有价无市。
就算他不追究,那侍者也好不到哪里去。
估计现在已经在等着结算工资滚蛋了。
江丛羡忍着厌恶把外套脱了,随手扔在一旁的垃圾桶里。
好在衬衣是深色的,弄脏了也看不仔细。
但是那股粘腻感实在是让人恶心。
干脆借着这个借口提前离场。
他也疲于去处理拒绝周围那些不断涌上来的烦人的苍蝇。
手机在西裤口袋里响了几声,他抽了张纸巾出来,随意的擦干手。
拿出手机,解锁点开。
是几张照片。
夜色浓,那辆黑色的奔驰车就停在路口,男人站在车外,半个身子却进了副驾驶,只能看见一个后脑勺。
女人的脸被他挡住,只能看见身上的衣服。
白色,连衣裙。
似曾相似。
江丛羡看的眦目欲裂,手里的力道大的都快把手机都给捏碎。
骨节处泛着白。
喉间却是低笑。
很好,真好。
穿着他买的衣服和其他男人乱搞?
作者有话要说: 解答一下评论里的疑惑吧:
小江本身就是一个患得患失,敏感多疑的人,一旦有了危机感就会用各种办法去留住林望书,服软也只是其中一种。
其实前面他也有过服软的时候。
另外上一章把男主姐姐的姓给搞错了,是江明月不是许明月。
以及女主:她没有上帝视角,目前来说在她的角度里江丛羡就是一个疯子,是不可能在这样的情形下还喜欢他的。
另外提前打个预防针,因为我之前太看重读者的评论,所以好几本书都会临时改大纲,但这本是我自己特别喜欢也特别想写的题材,虽然成绩很差,但我会坚持最开始的想法和大纲写完的~
当然,我们这本是前期致郁后期治愈,苦难过后就是甜甜甜啦~
第三十三章
江丛羡的情绪就像是一个随时都会炸开的玻璃瓶。
而引爆它的开关, 就在林望书手上握着。
那场婚礼他匆匆离场,孙朝在后面喊:“这婚礼都没开始呢,你怎么先走了?”
他头也没回:“有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