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元瑾平日养尊处优,玲珑躲一下也就躲过去了,她一脚踹开元瑾,踹的她趴在地上爬不起来,这一脚可不比先前踹那头粗鲁的熊。“你要殉国,干什么还穿宫女服?你父皇之前勒死了那么多公主,你们怎么不在?”明明就比谁都想苟且,还嚷嚷着不让别人苟且,这不是脑子有病是什么。
难道她们是所谓的金枝玉叶,就天生比别人高贵?
“那你说说,错在哪儿?”
永安侯想了几秒钟,却着实没有底气在妻子面前提起曾经与初芷的苟且之事,面上顿时显现出一种似愧非愧,似悔非悔的意味来。玲珑将他的表情尽收眼底,却没有要与他解围的意思,骂他的话今日在丞相夫人面前都说过了,如今她也懒得再说一遍,就是今天晚上,她该让这份爱到达目前最成熟的顶点,然后吃掉。
其实再等等也是很好的,有些人的爱很神奇,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削减,反而会随着时光沉淀变得格外醇香浓厚,这也是为何有时候玲珑会选择留在某个世界几十年的原因——可是这次不行,因为她实在是,太,饿,了。
吃掉原主灵魂的时候,她在归墟龙宫饿的头都要抬不起来,整个人懒洋洋地趴在珊瑚榻上,周身鱼儿游来游去她也懒得搭理,眼珠子都不想动一下。要不是原主的灵魂飘到她嘴边,恰好叫她张嘴吃下,玲珑怕是饿的连去寻灵魂的力气都没有。现在随着时间过去,原主的灵魂带来的力量逐渐减少,已经开始被消化,可玲珑却越来越饿。
和“爱”比起来,灵魂不过是用来解渴的水,暂时的满足很快就会消退,只有“爱”才能让她吃饱。
吃掉永安侯后,她就要离开这个世界,去寻个好人的爱来吃掉,恢复一下|体力,才好继续作威作福。否则这样虚弱的态度实在是太不方便,很多事情都不能做。
“夫人,我不该——”
“你当然不该。”玲珑打断他的话,“你我自幼便有婚约,可我父亲爱我如掌上明珠,我及笄前他便差人询问你可否有心上人,若是有,你我两家解除婚约,各自嫁娶,各自欢喜。父亲甚至为我挑了许多个人选,想要寻个能对我好又有出息肯上进的人,最后你不肯解除婚约,父亲才将我许配给你,可你做了什么?”玲珑掐上永安侯腰间的肉,左右旋转狠狠地拧了一把。他倒是不痛不痒,她却觉得手都酸了。“嗯?你跟谁搞在一起不好,跟初芷?你知道她跟我是什么关系吗?做这种事,侯爷是不是觉着十分的刺激呀?怎样,如今可舒服?”
谈何舒服,简直悔不当初。那时候的他确实没有为夫人想过丝毫,如今再想来,更是觉得自己行为卑劣,令人发指。
因此腰间被掐的生疼,永安侯也一声不吭,他用结实的臂膀牢牢地搂着玲珑,似是要将她融入自己怀中,片刻不肯松开,又似是怕松开了手,她便再也不是他的了。“夫人,我知晓错了,求夫人给我一次机会,我再也不会……”
“嘘。”玲珑点住他薄唇,漂亮的眼睛在黑暗中散发着诡谲的光。“没可能的哦。”
“犯了错的人,在我这里,是得不到第二次机会的哦。”
温柔的声音甜蜜如蜜糖,又无情如砒|霜。永安侯深陷在这温柔冢之中,被玲珑拥入怀中。他什么都听不清,也什么都记不得了,唯独她的请求在耳边回荡:“既然知晓错了,那侯爷一定想要补偿妾身,对不对?”
对啊……如果能够挽回她的话,让他做什么都可以的啊……永安侯迷迷糊糊的想着,又听见她的声音在耳边回响:“侯爷是想跟妾身永永远远在一起不分开吗?”
是的,是这样的,不想跟她分开,想要永远和她在一起。
“那么,让我吃掉你吧?那样就能永远变成我身体的一部分呢,为我提供养分,让我活下去。”玲珑摸了摸永安侯的脸,他仍然眉目俊朗,英俊的令她喜欢。“这才是爱对不对?侯爷一定不会拒绝的吧?”
当然不会,他怎么会拒绝,他是那么的想要补偿她……永安侯点了头。
接下来他什么都不记得了,在这黑暗的房间内,玲珑温柔地捧着他的脸,她稍微高一些,低头与他相贴额头,尽情缠绕彼此的呼吸,那是象征爱与灵魂的光芒,如今一点一点被剥离,尽数被玲珑吞噬,彻底化作她的食物,让她空荡已久的胃部,终于有了淡淡的饱足感。
只是,不够啊,远远的……还不够。
简直想要化出龙身,盘亘在他身上将他彻底消化呢。
是他自己答应要把灵魂都给她吃掉的哦,不是她抢的也不是偷的,是光明正大的接受的。失去了灵魂与爱的永安侯,从此将彻底成为一具行尸走肉,供玲珑驱使,按照她的一切想法行动。
女婿在相府门口整整跪了七天七夜,不吃不喝,面色惨白的已经接近死人,若是还将其拒之门外,未免太过不近人情。丞相无奈,只得请永安侯进来。
他似乎一夕之间变得沉默寡言,坐在那不说话,可是一提到和离的事情,他就会立刻跪下请求他们收回成命。
玲珑的傀儡继承原主的记忆与感情,除却不会思考需要指令以外,和真人毫无差别。谁会知道真正的永安侯早已消失在这世间呢?留下的不过一个空壳儿,连做食物都没资格。
玲珑只吃人类的灵魂与爱,她有意识的在克制自己不要因为饥饿大开杀戒,毕竟所有人类都变成傀儡的话那一点都不好玩。她是那么强大而无情,可以凭空造出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可唯有灵魂与爱,不可复制,无法重塑。这也是人类和其它生物区别最大的地方,人类懂得爱,去爱,懂得思考,去思考,也因此他们才能生生世世,繁衍不息。
女儿最终还是跟女婿回去了,丞相夫人想到就要抹眼泪,虽说女儿气色看起来好,可却跟她不亲了,到底是在侯府受了委屈,否则原本依赖她的女儿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如今又强硬的要跟那永安侯回去,图的又是什么呢?难不成永安侯还能老老实实守着她再也没有别的念头?
一次不忠,百次不容。
可出乎丞相夫妇的意料,此后永安侯当真成了爱妻典范。他对妻子几乎是言听计从,两人就这样和美对过了一辈子,再也没有红过脸,吵过嘴,甚至永安侯爱妻爱到不要孩子,两人百年后双双离世,由永安侯同宗子弟下葬,从此成就一方夫妻恩爱的传说。
对此,龙女表示:啊,那不过是一对听话的傀儡而已。
玲珑看到了她的小动作,只是不以为意,她喜欢简单粗暴的干脆,也喜欢曲折迂回的委婉,初芷这样的人,就如同死而不僵的百足虫,见了棺材不落泪,撞了南墙不回头,不一点点玩死,永远都不会咽气。永安侯对她能有怎样的深情厚爱呀,她怎么就被爱情冲昏了头脑,觉得永安侯非她不可?
门当户对这四个字可不是随口说说,也就是摊上了原主这么个温柔到愚蠢的女人,才成就了初芷跟永安侯这段孽缘,换作任何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初芷早在养出这番瘦马情态时便被处理了。原主的父母鹣鲽情深,连带着她也不谙世事,还以为嫁到了如父亲般的良人,哪里知道这根本就是她的催命符。
永安侯喜欢初芷什么,玲珑不用想都知道。原主娇怯天真近乎懦弱,什么都听初芷这个大丫鬟的,对其十分信任,这样的女人就如同菟丝花一般没有主见又死板无趣,在马背上打天下的永安侯怎么可能看得上。兴许原主的柔弱会勾起他短暂的怜惜,可这种怜惜很快就会消散,气质独特娇弱又不失坚强的初芷便入了他的眼。
初芷自然是美的,她在相府的日子过得可比寻常人家的女儿都滋润,养出了一身细腻雪白的肌肤和知书达礼的气质,再加上不俗的容貌,有了原主的衬托,更显得明珠蒙尘。
可现在玲珑不惯着她了,人要衣装佛要金装这话可不假,除却极品的美人不需要外物点缀清水出芙蓉,大部分的美人都要依赖锦衣华服胭脂首饰,这些东西可以让本来就美丽的人变得更美。然而当这一切被剥夺,美丽就要大打折扣。经过这一个多月,初芷没了上好的牛乳洗面,没了特制的胭脂妆点,失去了精致的首饰和柔软的衣裳,还落了个行走不便的毛病——美人啊最容易迟暮,她拿什么让永安侯对她念念不忘呢?
所以永安侯不是没看见她,而是一时半会竟然没有意识到这就是他心爱的初芷。
他背着妻子与初芷偷情,享受的就是这种刺激而背德的快感。在妻子熟睡的隔间,和她的好姐妹颠鸾倒凤,这样的感觉,对他这样的男人来讲,刺激感兴奋感远远大于幸福感。初芷能让他上心,也是因为这一点。她大胆的勾引与如火的爱慕让永安侯喜爱,对比木头般的妻子,自然是娇俏的美人更让人喜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