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章(2 / 2)

丧尸不修仙 彩虹鱼 2011 字 3天前

无归这些日子没出来,此时钻出来看着桌上饭菜兴致缺缺。

夜溪:“你该不是不能吃含有魔气的食物吧?”

连鼎都能吃,这个还能消化不良了?

无归摇头:“能吃,但我不喜欢。因为我用的是灵气,所以再吃这些会——牙疼。”

“…那便别吃。”小孩子蛀牙不好,影响换牙。

又问火宝:“你吃不吃?”

火宝兴致勃勃:“好呀。”

两只对着坐了,动筷子。

别看火宝小,坐在盘子边上,但控制着两只筷子却似模似样,手指一捏,两只筷子便夹了片肉飞到他面前,啊呜啊呜几口吃完。小指头一点,汤勺飞过来喂他鲜美的肉汤。

无归看得眼馋,啊的急叫一声:“牙疼就牙疼,反正要换牙。”

化了原形趴在盘子边上抢食。

没一会儿,杯盘狼藉。

夜溪夸赞:“好吃,比师兄的手艺要好。”

两小只挺着肚子躺在桌子上,满足的喟叹。

吞天在鼎里麻木,去特么的兄弟情,自己要怎么才能找个梯子不要太丢脸的出去?

夜溪点点无归小脑袋:“来,变一个,变成魔宠,带你去兜风。”

无归也是闷了,想了想,身子抖啊抖,白色变成黑色,圆圆的小眼变成狭长的菱形,头上钻出一只尖尖小角。如今他身上鳞片长得又细又密,变成这个模样,还真有些魔物的味道。

火宝嚷道:“我呢我呢?我也不想再藏着。”

无归道:“你到我身上来,我能锁住你的气息。”

火宝变成火焰落在无归身上一闪一收,顿时,黑色鳞片上爬满暗红色的花纹。

夜溪点头,不错,这模样谁看见了也不会往灵兽上想,一看就是邪恶的化身。

“休息,明个儿开始找魔王。”

但魔王岂是那么好找的?

魔族和人族长期以来势均力敌,不然不可能僵持到如今。想想人族的化神多难得,魔族的魔王便有多难寻。

涿辛对魔族的实力了解并不清楚,因为魔族并不亲近魔修,而清楚魔族内情的那个魔王,却被夜溪搅了脑花,不得搜神。

因此,夜溪逛了几天,汇总下听来的消息,才从找到解决了晶核危机的活路的兴奋中冷却下来,擦,这里竟然没有魔王!

只得往魔域深处去。

甚至,她征询无归意见:“你说,我不然拜个魔族的师傅?”

无归盘在她手腕上,光明正大扭着脖子看风景,闻言讥讽:“可别了。当初你拜你师傅,开始打的什么主意?现在再拜个魔族的师傅,不怕真跟他成了一家人?然后你师傅对上你魔族师傅,你帮哪一个?”

夜溪讪讪,是,当初她跟红线真人走是居心不良,一是在这仓禹界没个落脚地,二是修士的血肉实在对她有些吸引力。当时真没把红线真人放在心里。

“我也没想到后来投了缘嘛。”

无归翻了个不白的白眼:“且不说那个。魔族没有门派只论家族。你要混进去可不是认师傅是认爹!”

夜溪立即道:“不认!坚决不认!”

师傅就是老师,可以有很多。爹就是爸,只有一个。

第一百九十二章 被拐卖了(一更)

认爹是不可能的,但混进某个贵族是十分必要的。

夜溪自在进入城门时长出一只角来,就没缩回去。与街上带着浓重魔族特征的女子们相比,因着这幅外貌被人多看一眼,夜溪也并未太过在意。因此,就错过几茬有心人的试探。

但当她闻到一股特殊的香气时,即刻反应过来,头一歪,摔在桌上昏倒过去。

闭着眼,感觉到有人偷偷潜进雅间,抱起自己,无声无息溜走。

身材很强壮,且硌得慌。

过了大约有两刻钟的时间,期间夜溪经过各种辗转反侧,最终被团成一团塞到什么里,貌似出了城,颠了会儿,貌似进了山洞。

山洞是个奇妙的存在,古往今来,在山洞中发生了各种形形色色或缠绵或凄惨或玄幻的故事。夜溪决定,如果自己的故事不能让自己满意,她就给山洞异闻录涂上一抹血染的风采。

“哥,成了。”

夜溪被扔在地上,电光火石间摆了个自己舒服的卧姿。

粗嘎嘎的嗓门又响起:“你成没?”

哟,原来是俩兄弟分头行动?

“成了,里头扔着呢。”粗嘎嘎的另一个声音,带着些沙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