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1节(2 / 2)

宠物天王 皆破 2383 字 10天前

黄白小猫闻到浓烈的烤肉味,小跑过去,低头闻了闻沾了灰尘的薯片,伸出小舌头想舔进嘴里,几乎就在舌头碰到薯片的同时,它的身体就离地而起,被弗拉基米尔揪着后颈拎到一边。

弗拉基米尔虽然自己不需要吃东西,但在宠物店的这些日子,耳濡目染也知道猫应该吃什么不应该吃什么,薯片显然在猫不应该吃的东西列表之内。

这人是怎么回事?居然拿薯片喂猫?故意的还是因为他不知道?

来宠物店的顾客里,相当一部分人对宠物没什么了解,总是要张子安耳提面命,不厌其烦地告诉他们一些饲养宠物的常识,其中不乏有人以为猫什么都能吃的,甚至用剩饭就能养活——简直是把猫拉低到了狗的水平!

但是,如果他明知道猫不能吃薯片,却故意要这么喂……那就只能说明他有虐猫倾向,是潜在的阶级敌人。

对待同志要像春天般温暖;对待工作要像夏天一样火热;对待个人主义要像秋风扫落叶一样;对待敌人要像严冬一样残酷无情!

想到这里,弗拉基米尔的眼神冷了下来。

可能是最近几天总是帮菲娜训练三猫仪仗队的原因,它不知不觉感染了一些菲娜的小动作,比如菲娜总是用来鄙视张子安的眼神,此时它不自觉地用类似的眼神瞪着这个男人。

啪!

咚!

装满垃圾食品的超市塑料袋和大瓶可乐几乎同时掉落在地,好在可乐瓶盖是拧着的,没有溅得到处都是可乐。

“血小板”目瞪口呆地盯着弗拉基米尔,原本就很红的脸上突然热血上涌,变得像煮熟的虾一样通红。

弗拉基米尔反而吓了一跳,这人怎么回事?犯病了?

“血小板”激动得浑身抽搐,不顾旁人诧异的目光,噗通一声跪在地上,膝行至弗拉基米尔面前,双目圆睁怪叫道:“快!再用刚才的眼神瞪我!”

弗拉基米尔:“……”

怎么回事?明明张子安被同样的眼神瞪时就显得很无奈,为什么这人被瞪时就仿佛打了鸡血一样兴奋?

而且它总觉得他这样子很恶心,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血小板”双手合什,乞求道:“求求你!再用刚才的眼神瞪我吧!让我做什么都行,天天给你买猫罐头也行!”

弗拉基米尔无语地后退几步,还拉着黄白小猫也后退几步。虽然面前这人没有表现出常规意义上的危险,但总似乎他脑子里的某些东西坏掉了,可能会做出一些不危险但是很恶心的事。

“血小板”似乎是把旁边围观的行人当成了空气,当众往地上一躺,拍着颤巍巍的胸膛对弗拉基米尔说道:“我听说猫不是喜欢踩奶吗?来,来踩我吧!来踩我的奶吧!使劲踩!越狠越好!最好踩的时候用上刚才那鄙视的眼神哦!”

旁边有人好心地询问他是不是生病了,想把他拉起来,还有人想帮他叫救护车,全被他推开了,一直怪笑着盯着弗拉基米尔。

弗拉基米尔如果能出汗的话,此时一定是满头冷汗。

就算是单独面对猫神雕像,它恐怕都没有现在这种忐忑不安的感觉。

好可怕的敌人!

果然,一到夜里,什么妖魔鬼怪都现形了。

虽然它很有信心能一记铁拳把他揍飞,但总觉得如果揍他的话可能正中他的下怀……

如果他能听懂它的话,它很想告诉他,如果喜欢刚才那样的眼神,可以去中华路上的奇缘宠物店,那里有只猫可以尽情满足他的要求,说不定还能额外赠送他一顿猫爪拉皮。

“不管了,先战略性撤退!”

它拉着黄白小猫,急匆匆地跑进路边的绿化带里,眨眼间便消失不见。

第1021章 猫咪流浪记(3)

“喵了个咪的!人类里的变态真他喵的多!”

弗拉基米尔半拖半拽着黄白小猫跑进绿化带,东拐西绕,确定那个“血小板”没有跟上来,这才停下松了一口气。

黄白小猫咂了咂舌头,舌尖上还残存着一点儿烤肉味薯片的味道,虽然它没吃进去,只是舔了一下。

弗拉基米尔看了一眼无欲无求的它,无奈地说道:“看来找有钱有闲的主人收养你也不太保险啊,有钱有闲的人阶级成分大多是为富不仁的地主,看刚才那人脑满肠肥的样子大概就是。所以说,还是要有钱有闲的进步人士才能养猫?这他喵的比鸡蛋里挑骨头还难!”

它发了一顿牢骚,顿觉自己的失态,赶紧深吸一口气,自语道:“牢骚太盛防肠断,风物长宜放眼量。像那样的变态迟早会自绝于喵民的!”

“小鬼,你也表个态,想要什么样的人把你带回家?”它推了推黄白小猫,并且在刻意避免提到“主人”这个词。

黄白小猫懵懂地晃晃脑袋,像是不明白它的意思。

也难怪,黄白小猫一出生就是流浪猫,根本没怎么接触过人。

想明白这点,弗拉基米尔更觉棘手,总不能站在大街上与每个人确认眼神,以求遇到张子安说的“眼缘”吧?更何况这只黄白小猫的眼神很飘忽,一会儿看这里,一会儿看那里。

弗拉基米尔没有气馁,但有些焦急,因为和其他流浪猫约好了集合时间和地点,虽然流浪猫的时间观念存疑,但它还是不想迟到。

“最后再试一次吧,这次一定要有万全的把握,既有钱、又有闲、还要是进步人士——前两者的标准可以适当放低,但最后一点不能妥协!就算要多花一些时间,也要一次成功!”它制订了这次的行动方针。

不过这样的人从哪能找到呢?

弗拉基米尔正在犯难,突然看到前面有一辆私家车停在路边,车里悠闲地走出一个年轻妹子。

即使它不认识那辆豪车的品牌,也不认识她身上那满身的名牌,但至少能看出衣服的材质、做工和设计都不同凡响,平淡中恰到好处地透着奢华,再加上她手指和手腕上闪闪发光的金属与宝石饰品,它断定这一定是个有钱人。

俗话说“相由心生”,这个妹子脸形姣好,气质也不错,至少看上去不像“血小板”那样变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