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9节(2 / 2)

宠物天王 皆破 2262 字 10天前

星海没有出现也没有回应,不知道是没听见还是太过认真地玩捉迷藏,以为他在诈它出来。

飞玛斯推开车门跳下来,“就说你们的捉迷藏太夸张了,算了,我跟你一起找。”

它戴着美军军犬山地作战用的防风护目镜,无惧风沙,正好借着这次风暴检验一下效果,而且它也不怕水,就算身上沾满风沙,大不了下海打个滚儿就洗掉了。

有飞玛斯的帮忙就太好了,毕竟它的嗅觉很灵敏,比张子安像无头苍蝇一样瞎找要强多了。

弗拉基米尔和老茶也想帮忙寻找,但张子安觉得它们可能帮不上什么忙,万一在风暴中跑丢了就更麻烦了,便让它们留在车里等。

至于π、雪狮子和理查德它们,它们在风暴中只会帮倒忙,还不如老老实实留在车里。

菲娜觉得他们过于神经质,无非是一场小小的风沙而已,对生长在此地的它来说简直是司空见惯,没必要小题大做。

再说星海需要他们去找?就算他们走丢了,恐怕星海也不会走丢。

话虽如此,张子安头一次见到这么大规模的风暴,不把星海找回来终究是不放心。

他和飞玛斯商量了一下,因为不知道星海往哪个方向跑去了,干脆他和它兵分两路,以旅行车为中心,张子安往东找,飞玛斯往西找,无论能不能找到,在风暴来临之前都要及时折返,因为风暴中能见度极差,气味也会被吹走,即使找不到,停留在风暴中也没有意义。

商议已定,他和它分别向两边出发寻找,一边找一边喊星海,让它别藏了。

“星海!你在哪?”

“汪汪!汪汪!”

张子安沿着海岸线东行,目光四下打量,不放过每个岩石或者灌木的后面,离冲浪者开来的那辆车越来越近,飞玛斯的吠叫声倒是越来越远,最后完全听不到了。

“星海!你在哪?我们认输了,快出来吧!”他喊道。

风暴越来越近,前锋已经抵达海岸,张子安的衣服被吹得呼啦呼啦的,每次张嘴再闭上,都感觉嘴里满是细小的沙粒,只能呸地一口吐掉,然而再次喊的时候,又是一嘴沙粒。

哈麦丹风来的这种沙粒与海滩上的沙粒不同,非常细小,大小介于灰尘与普通的沙粒之间,极难应付。

还好他也戴着太阳镜,否则早已经被迷了眼睛。

他从裤兜里掏出一张白色头巾,学阿拉伯人的样子围住口鼻,果然好受不少,看来沙漠民族能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中生存下来还是有道理的。

如果再找不到的话,就只能先回去了,希望飞玛斯那边有好运气。

转过一个岬角,他突然看见星海了,它就好端端地蹲坐在两块岩石间,没躲也没藏。

“星海,风暴来了,咱们先回车里吧。”他终于放心了,顾不上询问为什么星海没有躲在藏身处,先说正事要紧。

星海侧头看了他一眼,又继续盯着海面,说道:“喵呜~那人可能会出危险。”

张子安一愣,也看向海面,但冲浪者仍然在冲浪,没有危险的迹象。

第1176章 萨利姆

激烈的重金属摇滚回荡在这辆不知转卖了多少手的老旧越野车里,萨利姆伴随着鼓点摇晃着脑袋,跟着旋律哼唱,对今天的冲浪充满期待。

他不久前跟在亚历山大港打工的表哥学会了冲浪,立刻就迷上了这项充满刺激性的运动,只要打工时间允许,他总会抽出时间跑到海边练习。

从外表上看,他面容黝黑,是个看起来挺腼腆的青春期少年,但内心深处却像摇滚乐一样充满激情和叛逆。

独自出来冲浪,正是他宣泄心中压抑已久的激情的方式。

跟部族里的同胞不一样,他讨厌沙漠,喜欢大海,讨厌骆驼的味道,喜欢汽油的味道,喜欢大城市的生活方式,喜欢新潮的数码设备,也喜欢那些徜徉在大城市街头的那些外国姑娘。

但是,他的父亲却总让人捎话,催他回去继承家业。

天知道,有什么家业可继承的?无非是几间破棚屋而已!

明明已经是新时代了,为什么还要遵循那古旧的生活传统?

他以沉默来反抗父亲,倔强地留在马赫鲁港打工,下定决心有朝一日要去开罗甚至更繁华的地方打工。

冲浪,就是他的反抗方式。

他不敢在人满为患的热门海滩练习冲浪,因为他知道自己技术不好,可能会伤到人,而且觉得如果在漂亮姑娘面前经历失败很丢脸。

熟悉的海岸线出现在眼前,萨利姆停车熄火,脱下外套,露出里面的连体泳衣。

这个海岸他来过几次,游客很少,附近还有几间咖啡馆和餐馆,不过现在都没有营业,是个很适合冲浪的地方——起码他自己认为如此。

他兴冲冲地下车取出冲浪板,恨不得马上就一头扎进海里,享受海水温柔的拥抱和清凉,享受将海浪踩在脚下的征服感。

嗯?

他注意稍远的地方还停着一辆车,有个人站在那边,旁边还支着一顶太阳伞,至于其他细节,因为距离太远,看不清,连那个人是男是女都看不清,不过从衣着上判断,似乎是个男人。

原来已经有人来了,估计是个普通游客,看装束好像没有下海的意思,应该不会对萨利姆的冲浪造成影响。

萨利姆收回目光,关上车门,却与另一双眼睛对上视线。

近处的草丛间,鬼鬼祟祟地蹲坐着一只黑白小猫,它蜷缩着身体,像是在躲藏什么。

好漂亮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