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节(2 / 2)

五个部落中,红炎部落善火,九黎部落善战,希夷部落善毒,青阳部落善卜,而有苏部落则善谋,这大概是他们身上的九尾狐血统给予他们的加成吧,所以他们也无师自通的学会了经商,是洪荒有名的富庶部落

所以当初狐才用狡诈卑鄙来夸奖乐景,盖因这两词在有苏部落里是货真价实的赞美。

在乐景看来,有苏部落的地形很好,就像三国时的蜀国一般,是典型的易守难攻地势。其周边的森林,山脉和沼泽一定程度上防范了来自其他部落敌人的入侵,再加上有苏部落有大能坐镇,军队也很强大,所以这么富庶的部落在洪荒也没怎么被抢过。

不过事情都有两面性,易守难攻同样也会导致有苏部落出击困难,这种地理环境之下很容易导致部落人民形成安逸享乐不思进取的性格,是以有苏部落的豪奢享乐在整个洪荒都是出了名的。不过乐景倒是没有怀疑过他们的战斗力,一来能活下来的洪荒人类就没有弱鸡,二来嘛,地球上的川军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抗日战争时期,三百五十万川军抛妻别子,出川抗日,用自己的鲜血和血性,洗刷了外人对其的轻视鄙夷,让“无川不成军”彻底成为国人的共识。因此可见,安逸享乐和勇猛铁血并不冲突。

目前有苏部落附近还有一些小部落,有倒是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乐景计划把他们一一吞并,就当做练兵了。这对有苏部落来说轻而易举,真正难的是该如何削弱其他大部落的力量。

是远攻近交,驱虎吞狼?

还是假道伐虢,反客为主?

亦或者是隔岸观火,浑水摸鱼?

青年曲着腿靠坐在栏杆上,黑眸沉沉,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狐过来时就看到了这一幕。

青年黑眸微垂,神情莫测,一身白袍,衣袖翩飞,宛若仙人。

狐在一旁踌躇了半天,还是咬牙出声道:“人主。”

青年微微侧头,发出轻微的疑问声:“嗯?”

“上仙要见您。”

能被有苏部落族长称得上一声上仙的只有有苏部落那位供奉长老玄真上仙了。这位上仙原也是有苏部落子弟,于几千年前拜入通天教主门下金灵圣母一脉,短短几千年已经从一介凡人晋升为大罗金仙,可以称得上一句天资聪颖了。

不过这位上仙早已不问世事,一心闭关悟道许久了。不仅是这位上仙,有苏部落供奉的其他大巫和上仙都是深居简出,来无影去无踪,平静淡泊,一心只追寻大道,已经很久就不管这凡间之事了。

所以这位上仙突然传话要找乐景,着实出乎了狐的意料。使他在惊讶之余,更添担忧忐忑。

一路上他都在絮絮叨叨的叮嘱乐景,中心思想就是对上仙一定要恭敬,不可惹怒上仙。

乐景倒是不担心。大道五十,天衍四九,人遁其一。在他看来,修仙者都是这世间最叛逆最任性的一群人,因为修仙本身就是逆天而行,与天斗,与地斗,为的就是那一丝生机。他们在自己选中的道上蹒跚前行,百折不挠,既孤独又骄傲。他们都是最疯狂的天才,也是最冷静的疯子。

循规蹈矩是修不了仙的,闭门造车也是修不了仙的,因为修仙是暴力,是对天道发起的“革命”。所以他丝毫不认为玄真会因为他的失礼而生气,他也不觉得玄真在乎别人对他的态度。

狐把他领到一个位于山顶的洞府门前,恭敬的弯腰道:“上仙,我已经把人主带来了。”

一道清越飘渺的声音自门内传来:“进。”

乐景抖了抖袍子的袖子,大大方方的推开门,走进了洞府。

这就是一个普通的山洞,一位玄衣男子正端坐在青色蒲团上,抬起鸦黑色双眸淡漠的看向他。他五官清淡如水,不能说俊朗,只能说看起来无比自然舒心。看着他,乐景脑海中不禁浮现一个词——道本自然。

他坐在蒲团上,仿佛路边一颗石子,一株野草,仿佛他就是自然本身。

“你来了。”他轻轻开口道。

石洞里除了那个蒲团便空无一物了,所以乐景干脆豪爽的盘腿在他对面坐下,“我叫乐景,你叫什么?”

玄真淡淡开口道:“贫道法号玄真。”

“我可以称呼你为玄真吗?当然,你也可以称呼我乐景。”

对乐景这在狐族长听来几乎有些失礼的问题,玄真不以为忤,反而目光闪过微弱笑意:“有何不可?”

乐景大笑起来,然后从衣袖里抽出一壶酒递给玄真:“我带了酒,要来喝几口吗?”

玄真微微怔了一下,再看乐景的目光就多了几丝激赏,于是他脸上脱去刚见面平淡如水,摇身一变多了几丝疏朗不羁。

他从乐景手里接过酒壶,豪迈的灌了几口,赞赏道:“好酒!”

“这是我自家乡带过来的自己酿的黄梅酒。”乐景遗憾地说道:“可惜,这里没有青梅,要不然我们也可以效仿一下古人,青梅煮酒论英雄了。”

然后他便给疑惑的玄真解释了一下青梅煮酒论英雄的典故。

玄真笑道:“这有何难?”他手一挥,一盘冒着冷气的青梅便出现在了地上。乐景击掌赞道:“果真是神仙手段。”

“既然有了青梅和酒,我们也合该论一下英雄了。”玄真看着乐景的目光充满探究之意,“君以为,这天下可以配称得上英雄的有哪些?”

乐景拈了一颗青梅塞进嘴里,咀嚼咽下后问:“不知你是指人类还是妖族,亦或者是神仙?”

玄真理所当然道:“既然是这天下,那么自然是这洪荒中的所有生灵了。”

青年微微一笑,平淡地做出石破天惊的回答:“你啊。”

这话可大大出乎玄真的意料,在他想来,这洪荒英雄不知多如凡几,就算不敢议论圣人,也还有这满天神佛,以及妖族人族大拿,万不该从他嘴里第一个说出他的名字。难道他这是在讨好自己?

如果真是这样,那么玄真将对这个青年很失望。他等了半天,只见这青年只顾得上吃梅喝酒,终于忍不住问道:“还有呢?”

青年放到嘴角的酒杯一顿,理直气壮地反问:“别的我又没有见过。我有什么资格评价我没见过的人呢?”

玄真先是一愣,然后为这话中的逻辑而大笑起来,“你真是个有趣的人。”

“谢谢。”青年笑眯了双眼,好像得到了什么无上的荣耀。

玄真又问:“那么你觉得你说得上是英雄吗?”

乐景想了想,回答道:“如果我的计划能成功实施的话,那么我会成为很多人眼中的英雄。但是,我从没打算成为英雄。”青年露出一个任性到极点的笑容,“我认为这样做会更有趣,所以我就这样做了,仅此而已。”

玄真深深地看了他一眼,问出了不仅他疑惑,满天神佛也都无比疑惑的问题:“那么你究竟想在洪荒做什么呢?”

“我想建立一个国家。”青年微笑着回答,“一个富强,和平,又生机勃勃的国家。这个国家里生活着洪荒的各个种族,大家求同存异的和平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