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霓霓,好久不见!”
“没有你加入,我们每次都玩得很不尽兴。”
“今天你来打鼓怎么样?小贝晚上有事儿,我们又叫了另外一个钢琴手。”
这些都是殷雅霓在艺术高中一起玩乐队的朋友,她一般当钢琴手或者键盘手,但有时候爵士鼓缺人,她也会兼任鼓手。
除了钢琴,殷雅霓对爵士鼓亦十分擅长,只不过没有考取等级。
沈流岚看着一堆男男女女抱着殷雅霓,不禁皱起眉头。
殷雅霓似乎也发现了他的不悦,赶紧拉着他向大家介绍,“来,我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位是我男朋友阿岚。”“阿岚,他们是我高中时一起玩乐队的朋友。”
殷雅霓的朋友们,看到沈流岚,似乎并不意外。朋友们挤眉弄眼地看着他们,其中一位跟殷雅霓最铁的斯勤戏谑道:“原来你喜欢的是abc款的,难怪以前小贝追了你那么多年,你都不答应他。”
提到那一段,大家都笑了。
说起高中那段岁月,殷雅霓亦觉得有些害羞,“好了啦,不要再开我玩笑了。我时间不多,咱们开始吧!”
她一声令下,在场所有人分别坐到自己的乐器面前。沈流岚则在旁边的沙发上坐了下来,准备好好欣赏殷雅霓的鼓艺。
他们选择了一首chipmunk的《look-for-me》来进行演绎。这首歌的鼓音部分很重要,几乎整个节奏都是靠着鼓声的牵引。
殷雅霓虽然很久没打鼓了,但竟一点也不生疏。两支转鼓棒在她手中,仿佛是有了生命的精灵,灵巧地跳动着,翻跃着。
她今天穿了一件休闲黑色连衣裙,整条裙子的一半都是由白色衬衫拼接而成的,肩膀处镂空,微微露出香肩,刚好和现在相应景,看上去虽然充满着中性味道,但意外地帅气。
她热情洋溢地敲着鼓,看呆了坐在一旁的沈流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