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到深夜,村长家终于做出来了和司云差不多味道的果酱,因为得到司云提醒,他们加入了一点酸梅,果酱美味得他们恨不得把勺子吞下去,那一天晚上,他们吃的就是馒头抹果酱,那酸甜味儿直到梦里都还留在嘴巴里,真甜到了心底。
司云也是在村长家吃完了饭才回去,当然,在这之前他把封衡吃的送过去了,送的就是果酱,不是不是完美级别的,而是他们的试验品,除了果酱就是馒头,那天晚上,封衡也是吃的馒头抹果酱。
后来司云倒是听说封衡知道那果酱不是他做的之后,就用果酱和工地上的工人们换了吃的,工人们吃得不差,他最后也吃得丰富了。
说起把东西交给封衡,司云注意到他的手上起了很多水泡,有些还破了,那天傍晚,他就又去了何四婶家,让她先把衣服被褥放下,做一双手套。
手套用三层麻布做成,虽然厚了点,但能保护手。男人的手确实粗点没关系,可一直出水泡,那也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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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家,你这手套的样式,我还从来没见过,你在哪儿买的,我也想要一双。”中午,工人们休息了,女人们在做饭,男人们就在一边休息,饭还有一会儿才好,工人们就三三两两坐在一起聊天解闷,说话的正是其中一个工人,“我这手因为递砖,打了好多水泡,每天晚上把水泡戳破,疼得不行,要是有你这样的手套,应该就不会那么疼了。”
三天前,工地上的工人就注意到封衡的手上多了一双褐色的手套,工人们也见过手套,但那都是贵族老爷们带的,到了冬天,他们会用皮子以及其他的东西做成手套,有五指分开的,五指合拢的,筒口稍长,冬天带着很暖和。
以前到大人家里干活,他们就很羡慕那手套,可那不是平民能用得起的,冬天冷了,他们揣进袖套里也一样暖和。
不过封衡的这手套他们却没见过,很薄,夏天能戴,似乎是专门缝制出来干活用的,样式还和他们见过的有点不同,露出了五个拇指,干活非常的方便,有了这手套,封衡的手上就没出过水泡。
好些工人都好奇封衡手上的是什么,但碍于封衡是东家,他们就没来问,而这个工人不同,封衡的床铺就在他的旁边,两人晚上还会说点话,于是就熟了起来。
“这叫手套,是我妻子专门找人给我做的,为了防止手上长水泡,很方便。”封衡一听,便说了,言语间还带着一点炫耀,“你们要是想要,等一会儿他给我送饭来,我就帮你们提提。”
工人眼前一亮,赶紧说:“想要想要,就是不知道这手套多少钱,要是贵了我们可能就买不起了。”
封衡笑着道:“不贵,之前我问过我妻子,因为这手套的布料很便宜,一两文就能买上好一些,都是做衣服生下来的边角料,所以一副手套只要三文钱,才几个包子那么多钱。”
一副手套三文钱,一副能用好多天,而手上水泡多了,买药的钱就不止三文,倒是可以一直忍着,但谁的手不是肉长的,也怕疼,出三文钱就能好受很多,工人也不觉得贵。
当即他就说要,然后再去问问别人要不要,他做个统计,一会儿就来告诉封衡。工人的速度很快,那些工人也早就眼馋封衡的手套,便立刻表明他们也要。
几分钟过去,工人就回来了,带回来了一个好消息,工地一共有二十来号人,他们全都要一副,有人钱多,还多要了一副备用,总共算起来,一共有三十副手套。
手套定下了,就等司云来了。
于是,等司云拿着午饭来找封衡的时候,便看到那些工人的眼神非常灼热,他身体抖了下,连忙把封衡拉到一边询问,“他们为什么那么看我。”
封衡顺手摸了下司云的手背,三天过去了,司云都不让他回去,自从捅破那张窗户纸之后,封衡就一直想和司云在一起,可司云不准他回去,他就只得忍着,偶尔在司云来的时候占一点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