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节(2 / 2)

判官 木苏里 2054 字 2天前

夏樵愣了一下,忽然脸红。他意识到自己犯了个最低级的错误——

箱子里的字是一张一张往上摞的,最底下的才是最早的。也就是说,在李先生批注“不要学阿峻写字”后,沈曼昇的字依然没有大变化,就在“学阿峻”的基础上,一天一天,写满了一整箱。

而李先生也再没多说过什么,批注只有顿点,也许是拿这少爷没辙,也许索性懒得管了。

怪不得谢问会那么说。

这样长时间写下来,沈曼昇就算想改,可能也无从改起了。不管出于什么缘由,他学来的字,已经慢慢变成了他自己的字。

夏樵缓缓说:“所以,沈曼昇跟峻哥的字很可能是一样的?”

闻时:“区别不会大。”

夏樵瞪大了眼睛:“要这么说的话……”

日记本上的字忽然就有了两种意思:那既是沈曼昇的字,也是峻哥的字。

如果日记真的是沈曼昇自己写的,也就罢了。如果有阿峻写的部分呢?甚至……根本就是阿峻写的呢?

在这之前,闻时始终没有给小少爷沈曼昇下过恶性的定论。就因为卧室的那张床,也因为那本日记。

他总觉得,一个不想让别人睡简易仆人床,把自己的床分一半出去的小孩,怎么也不至于单纯因为姐姐喜欢笑,有点吵闹,就把她折进沙发里。

而那本日记又总在说峻哥——沈曼怡常不合时宜地拉着峻哥玩游戏,所以烦人。李先生常在书写上挑峻哥的刺,所以刻薄。

闻时觉得日记割裂又诡异,就在于此——因为日记里每个人、每件事的因果都与小少爷自己无关。

而且内容常有矛盾,一会儿说“沈曼怡只拉着女孩儿玩真假新娘就算了,还常拉峻哥”,一会儿又说“沈曼怡还是喜欢让我猜真假新娘”。

在这之前,闻时以为是写日记的人状态不对,透着一股憋闷的疯劲,所以内容有些颠三倒四。

可是现在,当这些点全都汇集到一起,那条线忽然就明朗起来。

如果日记里的字是阿峻的;如果日记里的事是阿峻借小少爷的口,在诉自己的苦;如果字里行间的“峻哥”和“我”,有时是指同一个人,那么一切似乎就说得通了。

只是依然有一个问题……

阿峻和沈曼昇差不多大,都比沈曼怡还要小一些。沈曼昇做不了的事,他为什么能做到?

……

闻时沉吟片刻。

某一瞬间,他感觉自己想到了什么,但还没来得及抓住,就被李先生划拉皮肉的声音打断了思路。

李先生蘸了满笔陈血,又要去跟重复的“沈”字较劲,却被闻时挡住了笔尖。

“等下。”闻时看向他空洞的眼窝,问,“你是不是说了什么话,或者做了什么反常的事?”

否则“小少爷”为什么会在日记里写“李先生发现了”,还急着弄死了他。

李先生动作忽然一顿,笔尖的血滴落在纸上,化成一片带锈的红。他攥着自己的手腕,良久在纸上用力地写了三个字:

来找我。

“你不是就在这里么?”夏樵茫然地说。

说完他忽然意识到,在这里的只是深夜归来的“李先生”,真正的李先生如同沙发里的沈曼怡,还困在某个角落里,不见天日。

“那你在哪呢?”夏樵连忙问。

“问不出来的。”谢问把书箱合了回去,站直身体。他拿了桌上那张练字纸,折叠成了一条,指着门口对闻时说:“走吧,去找他。”

对于李先生这种存在,他们太了解了。你可以问他很多事,他配合的情况下总会试着告诉你。唯独死去的地方是个禁忌。

就像之前的沈曼怡一样,不想看,不能提。

果不其然,夏樵看到李先生攥着笔不说话,下一秒,钢笔尖便“啪”地断了,血忽然流淌不息,眨眼便流满了整张书桌。

夏樵转头一看,他哥和谢老板一前一后早已出了门。屋里只有他跟两只“鬼”大眼瞪小眼,他连尖叫都顾不上,撒腿就跑。

结果沈曼怡和李先生踏马的跑得比他还快。

闻时站在走廊中间拽了一下傀线,拽完才想起来多扯了一根——

沈曼怡和李先生本这两只傀本就轻飘,瞬间出现在他面前。至于第三只……

第三只从后面撞过来,轻扶了一下他的肩才站定步子,哭笑不得地问了一句:“你拽这么干脆,是不是忘了线上还拴着一个人呢?”

是……

但闻时会承认吗?

不可能。

他矢口否认,沉声说:“有事。”

谢问点了点头,松开手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什么事离远三五步就说不了,我听听看。”

“……”

闻时编不出,索性放弃。他转头冲李先生说:“到处乱找浪费时间,所以……”

他挑了一下系着李先生的那根傀线,垂眸说:“得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