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琅喜上心头,面上依旧云淡风轻的淡笑,可左脸颊的小小酒窝已显露出她喜悦的心情。
郑老爷子道:“老李进来。”
之前的中年老汉进来,郑老爷子吩咐道:“我记得你侄子的独子是被王家儿子打死的。”
老李眼底多了几分恨意:“就是他。”
“现在派你办个事,叫上你小舅子一起,新帐旧账一起算。”
老李脸上一喜,马上跪谢。
“你该谢林家姑娘。”郑老爷子一双小眼全张开了,活络的滴溜溜转,“小丫头,我给你这个数买你的回绣书如何,外加高头大马,草料管够。”郑老爷子比了个手势。
林琅心头一喜,站起微微福身,“多谢郑老爷子。”
于是林琅从郑家拿到了足够的盘缠,坐着马车回了林家,又通过牛家的牵线跟着商队,至今已走了快半个月了。
平叔听说后幸灾乐祸的笑了声,一张苦脸乐开了花:“小姐的脑子和少爷一样好使,竟然能想到让人放出王家愿意白给别人绣品的传言,地里的那些没钱的汉子听了可不得像蝗虫见了草似得,把王家啃个精光。”
林琅自是不知她离开渝镇后郑家是如何顺水推舟痛下狠手,令王家彻底落败。
她之所以找上郑家是因为深谙王家铺子与郑家的花间铺是竞争对手,但其实郑家对屡屡挑衅的王家早已视为眼中钉,王家截了李家的那笔生意是真正的冒犯与威胁,林琅献上的计策颇为上佳,自然不能放过这大好时机。
郑家大族势力庞大,打点了官府的人,又暗中煽动群众,一举将王家彻底碾倒,这单生意,郑家是真的稳赢。
不过王家败落之快,结局之惨是林琅没有预想到的。
说到底,她虽是学她哥哥林怀瑾睚眦必报,但为人并不狠绝,会赶尽杀绝,相对于更崇尚万事留一线,毕竟逼的狠了,对方豁出命来再生事端更为麻烦。
可事情一旦发生,便不会轻易受人控制,便如传言一般。
当初林琅想到利用传言,也是因为王氏派人传出关于她家的那些龌蹉闲话,足足的给她上了一课,谣言这东西,利用起来,着实有趣。
说起来,想到这些还多亏了杏儿的提醒,林琅转头,看见杏儿像个鹌鹑似得闷头坐在马车角落,自从离开渝镇,她变得越发沉默寡言,林琅觉得杏儿似乎没有表面上那么简单,她能再短时间内将王氏之事分析的头头是道,可平时她却一直以沉默木讷的形象示人,她说自己从前是小富人家的洗衣丫鬟,可上次抓杏儿的手看时,虽有些粗糙,但绝不是从小就干粗活的人,而且去郑家时,对其富贵景色毫无惊奇,又似乎非常不想去京城,可最后还是跟着一起来了,种种谜团如雾,让林琅看不清楚。
长路漫漫,实在枯燥,林琅只得对平叔继续找话:“平叔也有我想不到的呀,你还会驾马车呢。”
平叔突然被夸,得意笑了:“那是,以前还是我架马车带着夫人和少爷从京城一路到渝镇的,就是后来那马车被夫人卖了给少爷请先生了。”
说到这里,林琅的心被敲了一下,“平叔,不是说我娘和哥哥是被赶出来的吗,当初哪来的钱买马车?”
还有渝镇的屋子,也是不算小的,地里的田也是,应该都是一起买的,之后哥哥念书请先生,更是花销巨大,当时娘已经不拿针了,这么多钱是谁出的?
平叔卡了几下嗓子:“这个啊,等见了夫人你问她吧。”
林琅微微敛目,看来平叔仍旧有所隐瞒,当初娘和哥哥被驱逐离府,如今又被强硬接回,这其中一定有什么不便告人的隐情,可她想想蕙娘的软性子觉得也做不出什么惊天的事。
马车晃了一下,突然停住,平叔的声音传来:“天快黑了,整队休息,前面商队的人说旁边有小溪,我去接点水啊!”
因有女眷,林琅的马车是跟在商队最后头的,还隔了一段距离,这些日子晚上林琅与杏儿睡在车里,平叔和前面跟商队的人吃喝都在一起,反正都是男人,没啥顾忌,就是辛苦平叔,平时打水干活都要他一个人做。
平叔离开后,过了片刻,林琅按捺不住,偷偷下了马车,她没打算走远,目标近在眼前。
她清丽娇艳的脸上一双眼睛明媚如光,微冷的风吹过来,拂起她根根黑亮的发丝,她打了个冷战,扔是兴奋的抓了把豆子,笑吟吟地绕到黑色大马的前面。
马儿骨架高大,比起前面商队的马都要大上一圈,只是瘦的骨头突出,背上灰色的鬃毛也软趴趴的,这是林琅第一次与它这么亲近,凡是女孩儿,都对动物有一种天生的好奇之心,而且因为某种缘故,林琅家中并不似其他农家饲养鸡犬,所以她对动物更有想亲近的欲望。
何况还是这样的高头大马,就是太瘦了些。
林琅身量还小,得仰头看马,正巧黑马无精打采的低着脑袋,于是立马,一双黑大的眼睛映入林琅视线,四目相投,林琅欣喜一笑,马儿却是脑袋一转,不搭理她。
平叔说过,马儿是最通人性的了。
也许是饿了呢。
身为“植物杀手”的她熟练的抓了一大把青草,颤巍巍的伸到黑马嘴边,她的手背能感受到它呼吸的气息,这种兴奋又紧张的感觉令她的心脏怦怦直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