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节(2 / 2)

春莺来信 江小绿 1838 字 15小时前

林宋羡从有记忆以来就没有受到过一丝属于他的关爱,孤孤单单长到十岁,才让老爷子接了过去,过了几年真正被人像孩子对待的生活。

老人以前当过大学教授,个性中庸,总是在傍晚时带他出去散步,爷孙两绕着小区外公园溜达一圈再走回来,每次在路上总会拉着他聊各种话题,那时孤僻寡言的林宋羡在如此日复一日中渐渐对他卸下心防,两人一点点熟悉起来,他偶尔还会主动冒出几句问题。

这样过了大半年,林宋羡慢慢有了孩子的样子,会主动亲近他,在某些时刻也会露出小孩的模样,同他撒着娇。

是那次两人路过商场边一个游乐园的地方,里面有许多新奇有趣的玩乐设施,旋转木马碰碰车摇摇杯...他就直直站在那不肯动了,老人去拉他,男孩仰起了脸,眼巴巴看着他。

“爷爷,我能去玩一下吗?”

老爷子难得见他这幅样子,故意逗他。

“那你撒个娇,我就带你去。”

小男生面露为难,好一会,才迟疑出声:“我不会。”

“你去看看别的小孩是什么样子的,学了回来告诉我。”老爷子轻轻推了他一把,男生许久才不甘不愿动了,苦着张脸,拖着沉重脚步过去。

前面刚好有个小女孩在缠着她妈妈买玩具,张着手要亲要抱的,嗓音甜腻,像是被蜜罐子泡着长大的。

林宋羡看了一会,回来了,在老爷子面前站定好长功夫,才伸出手,轻轻抱住了他的手臂。

“爷爷,求求你带我进去玩一会吧。”

那一刻,老人觉得自己心都化了。

这是他们林家独一无二的小孙子,含着金钥匙长大,生来便让人望尘莫及,哪怕要摘天上的星子都不为过。

身边同样家世的小孩哪个不是肆意骄傲,底气十足的。

不该如此,不应如此。

林老原本早已退居,把手中的事情都交给了林培深打理,在家安心的莳花弄草。

为了林宋羡,他重新出山,带着他把这个社交圈里的浮华名利通通感受了一遍。

然后在所有人开始关注到这个林宋两家唯一的继承人时,又毫不犹豫的,领着林宋羡去周游各国去了。

那几年林宋羡几乎把所有国家有名的景色看了个遍。

他们曾在黄金城见过世界上最美的日出,在富士山下看过樱花,在瑞士从高高雪地滑落而下。科技感十足的城市,无人大峡谷,瀑布,海岸,原始森林...

林宋羡见到各种各样此生都未曾见过的场景。

和辽阔壮美的大自然相比,生活中所有的阴霾都像是微小尘埃,不值一提。

后来,两人回国,他乖乖上学,报了许多兴趣班,每天时间充裕忙碌。

晚上到家和老人一起下棋看书做木工,周末在他半哄半骗让他出去当义工时,罕见不情愿,想要同他撒娇耍赖蒙混过去。

老爷子有时会顺着他,有时不管用,林宋羡生气了,又会做一道他爱吃的香芋排骨,哄他开心。

再后来,老人年纪大了,他的身体每况愈下,医生说,前两年的操劳造成了一定损耗,旅途奔波,总是受累的,这加快了他的进程。

早已被驱赶下去的阴霾重新弥漫了上来,空气中的消毒药水,雪白墙壁,那两张熟悉陌生的脸,望向他的眼神藏着掩不住的责怪。

似乎如果没有他的出现,这一切都不会发生,老人也不会这样躺在病床上,生命逐渐消耗,走向终结。

很久没有感受过的黑暗,再度淹没了他。

“爷爷只希望你这辈子平平安安。”

“我想让你好好活着。”

“傻孩子,我在呢。”

“我们是同生共死的好伙伴。”

“羡羡,你最喜欢的芋头排骨。”

“我给你带了饭。”

——“你哄哄我,我就不生气了。”

林宋羡很贫穷,他的生命里从头到尾仅仅只出现了那一点温暖,所以,在另一束光亮起时,他不可自制的,如同飞蛾扑火般渴望的想要去抱紧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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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晨的课间有点安静,不少人跑出去买早餐,教室坐了稀稀松松几个人,各自埋头学习。

宋莺听完林宋羡的话,陷入沉思,片刻后,学着他昨天的样子,伸手轻轻摸了摸他脑袋。

“哄你。”

“...你可以再敷衍一点。”

“别生气了,我下次给你做你喜欢的芋头排骨。”她再度摸摸他的头,神情端重又认真,尾音有点软,像是在和他打着商量,“好不好啊?”

两人对视。

许久,林宋羡眼神飘开,耳根有点红。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