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聊了几句,池慕云便说要写论文了,改天再聊。陈思明隔了一会儿才回复道“慕云,你是不是打算留在京城?”
池慕云是在b市上的大学。b市是个南方城市,人杰地灵,人才辈出。陈思明曾经跟她说过,想留在b市。
“嗯,差不多是吧。”池慕云也不想把话说得那么死。以后的事,谁又说得准。只不过爸妈在京城,她也在那里长大,才把京城放在选择的首位,实习单位也选在了京城。
令她意外的是,陈思明也把实习单位选在了京城。
想到这儿,她打字的速度也慢了下来。陈思明问那句话的意思,她也多少明白。
陈思明没有说什么过于暧昧的话,她也不好直接跟人家划清界限,连朋友都没得做。
人和人之间的相处可真麻烦。池慕云微微蹙了蹙秀气的眉,便集中精神接着写了。
路清明慢吞吞地走在田埂上,嘴里嚼着一块梆梆硬的地瓜干。
后妈说,过几天要去什么京城。路清明不知道“京城”是什么地方,总之后妈这几天高兴得很,也没骂她,只是让她自己收拾自己东西。
收拾东西?路清明也没什么东西,就把纸箱里的东西翻了一遍。翻的时候,翻到了一块很久以前放在里面的地瓜干,用作业本子纸包着,风干得像块岩石。
路清明低头咬了一口,硌牙。
她便站起来出了门。
这块地瓜干,是孙小禾某一天塞给她的。
“哎。”路清明站在是孙小禾家门口。院子里一大一小两个女孩正在踢毽子,大女孩转过头一看,笑嘻嘻道“小傻子?你咋来了?”
路清明挠挠头发,半晌才说道“京……京城,我去。”
“啊?”孙小禾惊讶得睁大了眼,“你要去京城?那我太羡慕你了!”
对于最远只到过县城的孩子来说,“京城”是个陌生而又好玩的地方。但路清明不懂她的羡慕,只是低头从口袋里摸出一个东西,塞到孙小禾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