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逢河随后钻进副驾驶,车里的空调开着,吹掉了他一身燥热黏腻的暑气。
瘦高个叫程斌,曾经是叶逢河的战友。他是因为小时候实在太淘气,硬是被老爹塞进了部队里历练,鬼哭狼嚎的过了几年,总算改掉了身上的臭脾气,也变成精精神神的老爷们了。不过程斌可是帝都的一个富三代,家里各种连锁酒店,据他说自己躺着花钱都花不完,也不知道老爷子怎么想的,就非要自己去历练。
不过也得亏去当了兵,否则在最不定性的几年如果一直跟着那些狐朋狗友混,怕是要混成坑爹货了。
“你前几次寄来的东西我家里人都说好,你知道只要是我爷爷我爸说好,那就是真的好,毕竟我家祖上是御厨出身呢。原本我爷爷想去你那边看看,可是你也知道,年纪大了,高原反应什么的怕是受不了。否则也不会让你跑着一趟了。不过你也是可惜,当年的神枪手……太可惜了。”
叶逢河只是笑了笑,他摸了摸自己左手上留下来的疤痕,没说话。
程斌是个话痨,哪怕没人接腔他都能自己说出两吨的话来。
“我爷爷说了,他吃了不少山珍海味,诶,就是你家的味道最鲜美!以前你说家里量不够,如今可是给你留了两年的机会啊,两年,别说兄弟我不疼你。不过你家的东西是好吃,以前寄来的那些笋啊鸡啊蘑菇啊,我家都没舍得送人,都自己留着吃了。尤其是那个蘑菇炖鸡汤,唉呀妈呀,鲜的喝一口记一年,怎么就这么好喝呢!”
叶逢河笑道:“没这么夸张。”
“一点儿都不夸张!”程斌开着车,道:“你这次带来的都是样品吧?咱直接去我爸那边,直接送去厨房,我爸我妈,我爷爷我奶奶,都等着呢。对了,我哥也来了,他那个人说话难听你别搭理他。我觉得他就是留学留的脑袋坏掉了,总觉得西方的才是精致的经典的,我呸!恨不得甩他一脸红烧猪蹄儿!”
叶逢河静静地听着,手指却不停的摩挲着左手大拇指上的那条疤痕。
这条疤痕把他从兵王的荣誉上狠狠的拽了下来,却又给了他另一个生机。
一个令他难以想象的生机。
“家里的路刚通,以前交通不便利,下个山寄东西都麻烦,现在修好了路就方便了。”叶逢河终于在程斌喝水的时候插上了话。
程斌点点头道:“也是,你那边深山老林的,不比我们特训的地方强哪儿去。修了路就成,回头买几辆冷链车放那边,有了东西直接塞车里运机场,在从机场直达帝都。我跟你说,多少好东西都不够用,我爸说先供一家酒店和他那个小饭馆儿,等运输量稳定了在看看能不能扩大。我说老叶,我家能不能发财可都靠你了!”他说完,还做了个夸张的表情。
叶逢河笑了,“还得靠程老板,我这个山民才有出头之日啊。”
“哪里哪里,还是因为叶老板家的东西好嘛。”
俩人商业互吹了半天,程斌在一扇古香古色的大门口前面停了车,“到了,我爸开的小饭馆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