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千万元。”
“太少。”
“这还少?”
“比起罗氏实在太少。”曹越摇了摇头:“这个报价跟诺华那边完全一样,要是我能接受的话, 干嘛不跟诺华签约?!”
张志伟很知趣,没有追问罗氏的报价,而是试探着说:“这个价格也是可以谈的。”
曹越问道:“和谁谈?”
“我可以代表吴彼得先生,全权与您就药方转让进行商谈,所以你跟我谈就好了。”
“那就好。”曹越得意的笑了笑,使用了前一世的官场手段,与张志伟进行了一番充满了刀光剑影的砍价。
如果说曹越练的是刀,那么张志伟练的就是剑,在曹越的一番狂砍之下,张志伟很快就落到了下风,剑也变成了下剑。
很显然,曹越这个文武双状元在很多方面要,远远胜出八面玲珑的张志伟。
张志伟最后没有涨价,仍然给出两千万,但附加了一条:“今后该种药物在全球获得的利润,我们抽取百分之十给你,这一条落到合同上。”
“才百分之十?”
“曹先生,百分之十已经是上限了……”张志伟一边说着,一边不住的摇头:“这个销售利润其实并不是净利润,各级销售人员、业务主管和高级管理人员,如果达到预期绩效的话,也要从中抽取一定的的奖金,所以从公司角度来说最后真正到手的并没多少。”
张志伟给出的这个条件,还真就成功诱惑了曹越。
如果在转让价格上再加一千万,这笔钱是死的,等到将来花光了也就花光了,但如果曹越可以抽取提成,那么这就变成了活钱。
当然,可能最后到手的还是一千万,但更有可能是几千万甚至上亿。
从辉瑞如此着急签订合同来看,曹越判断这种药物未来非常有市场,于是曹越装作很勉强的答应了:“既然这样,我给你个面子,答应了。”
“好。”张志伟非常高兴:“接下来我们要履行一个法律问题——曹先生如何证明这个药方归属你个人?”
这个问题还真把曹越给问住了,药方只是《江海之书》中的一段记载,只要是懂古文并且有一定中医知识的人,只要看到这段记载都可以拿出来用。曹越没有任何书面证据证明,这个药方的知识产权归属自己,而且这种事儿似乎也找不到什么人证。
曹越对这方面的法律问题完全不懂:“你这么问是什么意思?”
“我们需要明确两点,第一是这个药方归属你个人所有,而不是集体所有,如果是后一种情况,我们在这里谈价格完全没有意义,从法律角度来说需要获得其他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同意才行;第二则是公司既然花了这么多钱出去,必须得到书面文件证明,自己是从合法持有者手中拿到了这个药方。如果曹先生没有这样的书面证明,过段时间突然出现其他人拿着类似的药方,声称自己才是知识产权所有人,这对公司来说会非常麻烦。”顿了一下,张志伟告诉曹越:“我说过我们是一家非常重视知识产权的公司,两千万加上百分之十的分成可不是一笔小钱,款项支出必须完全符合法律以及本公司内部规定。”
“你们已经对我进行充分调查,而且我先前也曾经跟你讲过是怎么回事,你应该知道这个我还真没办法……”曹越无奈的摇了摇头:“这个药方是从古书中找到的一段记载,而且这本古书是绝版,只有这么一本流传在我的手里。我没办法出具书面证明,除非我能穿越回千百年前,找到该书的原作者写个授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