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常便饭好啊!我也是好久没有吃过了。”说着话,刘秀直接从木桶里拿起一颗菜丸子,咬了一口。
菜丸子里混着面,其中的蔬菜主要是萝卜,还有少许的蔓菁(大头菜)、楚葵(水芹)。吃起来脆脆的,咸中带着甜,甜中还透着香,回味无穷。
刘秀把剩下的一半菜丸子也放入口中,咽下之后,看向李迟,问道:“这菜丸子也是你做的?”
李迟欠了欠身,说道:“希望能合陛下的胃口!”
“做得真不错!”刘秀点头称赞,李迟的厨艺是真的很高明,同样的食材,别人就做不出这种味道。
刘秀又拿起一颗菜丸子,同时招呼在场的众人,说道:“来、来、来,大家一起吃!”
李迟、李春月兄妹,也和刘秀有过几次接触,感觉刘秀这位天子,既随和,又平易近人,别说完全没有天子的架子,恐怕一般的县府官员,其架子都要比他这位天子还大呢!
看到刘秀一口一颗菜丸子,吃个不停,李迟也是十分的兴奋,说道:“如果陛下觉得草民的厨艺还过得去,以后陛下的饭菜,就都由草民来做吧!”
刘秀仰面而笑,他是出来打仗的,不是出来游山玩水的,自然不会带上御厨。
本以自己为在略阳的这段时日,吃的方面会很难熬,没想到,出现一位李迟,倒是完美地解决了这个问题。
他笑道:“如此,就太麻烦李公子了。”
李迟连忙躬身施礼,说道:“陛下折煞草民!”
“你们兄妹吃过了吗?”
“呃……这……”
“既然还没吃,那就坐下来一起吃吧!”
吃得好,满足了口腹之欲,人的幸福感便会提升,情绪也会自然变好。刘秀现在就处于这样的状态。他接过洛幽盛来的饭菜,拿起筷子,大口吃起来。
李迟做得红烧肉也好吃,瘦肉不柴,肥肉不腻,入口即化,满嘴生香。洛幽给刘秀盛了一大碗的红烧肉,他竟然都吃光了。
平日里,刘秀的食量并不是很大,今晚他倒是食欲大开,足足吃了两碗米饭,还有一大碗的红烧肉。
洛幽在旁看得都直咋舌,忍不住小声提醒道:“陛下,晚上不宜吃得太多。”
刘秀闻言,放弃盛第三碗饭的冲动,他放下碗筷,接过手帕,擦了擦嘴角,对李迟笑道:“等打完这一仗,我是真想带李公子回洛阳啊!”
他只是随意地感叹了一句,李迟倒是打蛇随棍上,立刻屈膝跪地,向前叩首,大声说道:“草民谢陛下隆恩!”
刘秀愣了愣,接着哈哈大笑,这个李迟,还真是个机灵鬼,自己随口这么一说,他倒是没客气,立刻贴上来了。刘秀毕竟不是普通人,而是天子。
对于天子而言,就没有‘这么一说’的说法,天子乃金口玉言,说出的任何话,都是口谕。
“好!既然你愿意随我去洛阳,等打完这一仗,你就跟我一起走吧!”刘秀也不讨厌李迟,反而还挺欣赏他的,尤其是他的厨艺。
李迟激动万分,再次向前叩首道谢。接着,他小心翼翼地说道:“陛下,草民……草民还想带上小妹!”
闻言,刘秀看向李迟的眼神又柔和了几分。
刘秀自小就没爹没娘(老娘回娘家了),被叔父收养,后来跟随大哥起事反莽,大哥、二哥、二姐又相继蒙难,兄弟姐妹六人,最后只剩下他和大姐、小妹三人。
正因为这样,刘秀越发重视亲情,他也喜欢重视亲情的人。李迟在这一点上,恰巧投了刘秀的所好。
他点点头,说道:“等到了洛阳,我为你兄妹二人置办一座大宅子。”
他一句话,让李春月也激动起来,和李迟一样,向刘秀跪地谢恩。
刘秀又喝了两碗肉汤,这才算心满意足。李氏兄妹带着家仆,美滋滋地向刘秀告辞,回往李府。
李府珍贵的食材有不少,本来他兄妹二人还不太敢动,担心都吃光了,父亲回来,会责罚他二人。
现在他俩有了天子做靠山,自然也就再无顾虑,把家中的食材统计了一下,打算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将这些食材统统用光。
晚上吃得太多,刘秀在帅帐里坐着难受,带着黑毛出去散步,顺便到东城那边看看铫期、祭遵的设伏情况。
刘秀和黑毛来到东城这里的时候,举目向城头上看,能看到一排排的火把,以及零星的岗哨。
这些岗哨,都是铫期从大牢里提出来的犯人,铫期向他们许下承诺,只要这几天他们在城头上放哨放得好,所有的罪名,便可以一笔勾销。
犯人们听后,自然是喜出望外,不就是放几天的哨吗,这有什么难的?
如此就可以抵消自己的罪行,天下再没有这样的好事了。牢中的犯人们,几乎连犹豫都没犹豫,争先恐后的接受了铫期开出的条件。
他们不知道的是,这个看似让他们占了极大便宜的条件,实际上是为他们开启了阴曹地府的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