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尽诛”,根据《神州律》规定,即参与干扰、禁止、破坏他人言论自由的所有人,全部杀掉。知情不报者当10年契约奴,并处没收所有财产。
这当然不仅仅只针对“言论自由”,而是华夏人的财产、安全、尊严等等基本权利,属于天授***,也被称为“天授权利”。侵犯华夏人“天授权利”的任何人,大宋羽林军将进行不死不休的追杀,直到侵犯的个人、集团完全灭亡时为止。甚至法条之中注明,此义务及于包括华夏皇家在内,地球上所有的人。
言论自由有可能带来一些社会的动荡,或者说麻烦,尤其像是未来的华夏那样一个人口大国。但问题在于,当强行禁止民言,使民怨积攒于心,最终却是要毁掉整个华夏之族的未来。与华夏之未来的相比,一此小小的动荡,屁都不如。
就像当年南京的彭宇案,那导致中国整体上的道德水准下滑,以至于在后来流传说“想救人,那得看看你有没有闲时间打官司”。这件事对于当事者个人而言,仅仅只是一件小小的不幸。但对于整个中国而言,却产生了无可言喻的恶劣影响。
毕竟一个小小的不尽人意的规则,倘若被一些别有用心之人利用的话,那么其对于整个民族、社会、国家的影响,绝对是天翻地覆式的。
就如同当年宋高宋杀了岳飞,不是杀掉了朝廷的祸患,而是杀掉了整个民族抵御外虏的勇气。或许当赵家的后人,不得不跳海而免受其辱的时候,才能够想得明白这些事情。更可悲的可能是,就算死,也是死的糊里糊涂。
马丁之所以与赵伏波定下这个规矩,原因就在于此。绝对不允许未来的华夏皇朝,成为一个极权的孳生之地。虽然皇家的尊严要维护,但没有华夏,也就没有皇家。依然还是那句“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蒲伯再不必如此,华夏岛上的规矩是赏罚分明的,倘若说是王妃殿下称赞,那定是金书兄弟的差办得好,完全不必在意!”
蒲寿庚听到这些话,还有点不敢相信。不敢相信的是,天下真的会有如此大度的皇族么?当然,赵伏波的大度也仅仅只及于华夏人,至于华夏之外的人,那是眦目必报、毫厘必争的。
“蒲伯伯,就是如此如此,这位赵先生说的对,在华夏范围之内,是否赏罚,全凭《神州律》作主。此次的金书兄弟在济州岛的差办得好,自然是要奖的!”
说话中,早有她的仆人拿来一份文件。
“恭喜您蒲伯伯,金书成为华夏的爵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