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章 全民的战争(2 / 2)

宋起波斯湾 不笑生 1092 字 3天前

至于赵伏波,自然是政府掏钱,但只及于赵伏波及其随员,随后把整个账目在当地报纸以及被戏称为帝都的华夏城的报纸上公开接受社会坚持。

至于反.腐.败,在华夏体系内使用的是“人民战争”的手段,人人皆可匿名举报。整个程序之中,规定了108条死罪以及与之相对应的108条附加没收所有财产及直系亲属所有财产的附加刑。例如,将举报人的姓名告知被举报方,无论哪一级官员包括被举报人在内,皆没收财产,当事人斩!这样的举报,在进行调查时,完全绝密进行。敢于泄露者斩、同谋者斩、知情不报之上下级皆斩。

对于贪.腐,除过社会监督、人人监督、酷法监督之外,还有一条举报属实有奖,奖励额为狗官守财13。至于举报不实并不犯法,用任何手段打击报复者斩。被举报人、施行人、知情不报上下级,皆没收财产,并处斩。而且高官及有爵位者,贪者必杀。即便逃出华夏帝国,也会全球追杀。任何国家协助、藏匿、帮助,则发动战争一并消灭。

想来无论赵伏波还是说马丁,对于那些贪.官.污.吏,都痛恨非常。而且倘若想要真正发展科技,没有一个稳定而又自由的社会,那纯粹只能成为口号。既然牵扯到立国之基础原则,制定《廉政条例》的时候,就制定了108条死罪。一股来说只要犯了贪罪,最低刑期20年,而且任何理由不得减免,但可以延长。而且官越大,犯了贪罪处死的数额就越小。

倘若是个村官贪.污,也许判个20年苦役就差不多了。但倘若是某城的执政官,则为华夏币100元者绞,并处没收直系亲属所有财产,同时追究部知情不报之责任。倘若是一省之官出现这样的问题,贪.污10元者斩,罚没直系亲属家产,同时驱逐所有直系亲属离开华夏。

说白了,出了华夏帝国的国境,就不受《华夏律》的保护,自然他的直系亲属也无法存活下去。而且相信到时华夏帝国周边的国家,也绝对不会愿意他们入境。因为搞不好这就会成为华夏帝国入侵的依据。而这些掌握了新式武器的人,可不会讲什么道理的。

所以,华夏帝国绝对不会出现什么携款潜逃,又或者说里通外国之类的事情。也没人愿意招惹他们,因为他们本身就喜欢打仗,而且一旦打开就收不住,而要打到一方亡国的程度才肯罢手。即便是新的政府,也得要向他们一再保证,一再赔偿才肯接受。不然的话,华夏军也很乐意把一群人从地球上清除出去。

因为很简单,华夏军占领的土地,地下的东西就是他们的,谁想采都需要付给他们大批的资金。说白了,他们就是受过严格训练的强盗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