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仅是狼狈,更多的是因为被自己的力量给害到这种地步的不快。那是他的暴风,他的妖力,他立于妖界巅峰的资本。
他的脸上在刚才的暴风对垒的时候被划了两道小口子,往外渗着血。这些伤口和身上的比起来算不得什么,但心理上,这两道小口子比他全身受的伤加起来都要严重。
很疼。
像是被人给扇了一巴掌。
被自己的力量搞成这副模样……
最后看了一眼仍然亮晶晶发着光的膜,大天狗啧了一声。
后天。
不,明天。
等我身上这些口子好了我一定会再来,把你,打破!
而那层膜,亮的更灼人了。
#我就喜欢你看不惯我又干不掉我的样子。#
……
鹤丸国永已经对着镜子换了十一件衣服了,不仅如此,这十一件衣服还都长的差不多,只是有的鹤缝的位置不一样,有的袖口的花纹不一样。
而且有一个共同点,都是白色。
鹤丸国永完全没有想过穿着一身白去打野兔子和钓鱼会有什么下场,只满心满意的想着自己哪件作战服看起来更加好看,更加英气。
“这件的花纹好难看……”又pas掉了一件,鹤丸国永放弃似的把脑袋埋到那一堆被他扒拉出来的衣服上,心里超级难过。
我……以前买衣服的品味那么差的吗,而且为什么作战服要买那么多套啊!还都是那么丑的,一点也不好看!
前面试的那些,都被他以金链子不好看,底纹不好看,袖口的裁剪样式不好看,白的颜色不好看等等等等各种各样的理由给舍弃掉。
所谓,衣到用时方恨少也就是这样了吧。
即使他拥有了半个屋子的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