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没想到会那么疼。
疼得世界都亮堂了。
于是我把她按在地上,割向了她的动脉。
我说不清那时的感受,只觉得血液奔流。
我以为我找到了活下去的方法。
我开始逃学,学着吸烟喝酒,染发纹身。
也开始在街头巷尾打架,和网吧油腻的软座相倚而眠,彻夜不归。
我还开始学着交友。
虽然用拉帮结派才更合适。
但无论如何,那是我的第一帮“朋友”,一群无论我多冷漠相待都能热脸相迎的“朋友”。
而且戾气越重,他们就越喜欢;越残忍暴力,他们就越崇拜。
我享受被崇拜的感觉,便一度产生了幸福的错觉。
我越发以为这才是我该过的生活。
他们说好,有钱一起挣,有难一起扛,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老一套说辞了。
我蹲在暗巷油渍的铁皮桶上吸着十二块一包的红南京,暗暗嘲笑他们可悲。
不敢承认自己也在心里默念了。
半年后的一场斗殴里,有人失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