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蛮合适的。”
我想说,秀秀不是疯疯癫癫。秀秀只是不像母亲,不像母亲接触到的任何女孩儿。小时候,她抓蚯蚓,引蚂蚁,扑蜻蜓,养蜘蛛,养蛇,在泥巴地里打滚,爬树捞鱼,天不怕地不怕,她长大了,她还是总是满手的泥巴,不想笑的时候就不笑,想尖叫的时候就尖叫,想跑了就跑开,她不关心环保,不关心养老院里风烛残年的孤寡老人,不关心自闭症儿童,她没有什么爱可以分给别人。
但是她也化妆,也穿裙子,每天喷不同的香水,也穿高跟鞋,也去看画展,去听歌剧,她听得很认真,从不打瞌睡,她讲究喝酒碰杯时玻璃发出的响声够不够清脆动听。
她做过最疯狂的事,可能是送了我一个花瓶,又自己砸碎了它。
不对,还有一件,她把婚戒脱下来,扔了,害得我和蜀雪在雪地里找了好久。戒指戴在蜀雪的左手尾指上竟然很合适。
我趁蜀雪睡着时,偷偷量过他左手无名指的尺寸,我去买了新的戒指,我想给他。我不敢给他。我怕他也会把戒指扔了,我怕他把戒指还给我。他现在戴着的是秀秀的戒指,他要是想扔,想还,我就和他说,这是秀秀的戒指,你要扔你要告诉她,你要还,也应该还给她。我会这么和他说的……
妈的。
他妈的。
我为什么又想到他,他就坐在离我很近的地方,那么近,我一回头就能看到他了,我为什么还会想到他?我在想的明明是一回头看不到的人。秀秀,母亲,父亲,展嘉,许延宸,外婆,复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