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3章 汤包大义灭亲(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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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一直以拥有规范管理制度的形象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中。不过,在澳大利亚读书的留学生可能会发现这个国家教育系统的一个软肋,那就是住宿问题。

为什么会出现这个问题呢?一个可能是,澳大利亚政府在留学生身上已经赚得钵满盆溢,不在乎住宿费这些小钱。另一个可能是,澳大利亚几乎家家都有富余的房子可以出租,政府于是不再操心留学生的住宿问题。

进入大学后,大部分留学生愿意选择自己租房,既可以避免与寄宿家庭发生矛盾,也可以避免住在学校宿舍没法自己做饭“解馋”,更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量入为出。

自己租房本来是一举多得的美事,但亲身经历后我发现,这桩美事存在着很多弊端。在不到一年时间里我搬了3次家,一些留学生甚至几个月内就搬了七八次家。频繁的搬家不仅影响留学生的学业,还给他们带来不少心理负担和困扰。我在墨尔本读高中时和寄宿家庭生活在一起,住在我楼上的房东儿子和他未婚妻每次回来,我们3个留学生都要忍受楼上木床剧烈颤抖发出的噪音。

今年我4次找房、3次搬家的经历,不堪回首。

年初时,我到了珀斯,住进了父亲的一个熟人的空房。该房地处偏僻,人迹罕至,我曾在距离房间10米远的地方发现一条毒蛇。住的地方远离学校,经过几天“实战演习”,从住所到城铁站需要步行40分钟,城铁上40分钟,公共汽车上20分钟,再加上等车、换车的时间,每天要花在路上4个小时。

于是,我决定靠自己的力量,寻找更为便利的住所。下这样的决心是需要勇气的,因为这样做显然会得罪房子的主人……

我希望速战速决找到新住处。经过几天的广撒网,我找到了一家离海港很近的住户,房客和房东一起居住,但是各过各的。入住时,我希望签个合同确定租期,但房东表示他不需要。

经过一段时间适应,我发现每天往返仍旧很耗时,再加上5月底到7月底有一个假期,和房东商谈过假期房费的问题后,我发现留房费没有一点儿折扣。以每周115澳大利亚元计算,我假期回家前要付给房东1380澳大利亚元,相当于近一万元人民币。经过再三考虑,我决定退房,3个月后回到澳大利亚时再找房。由于没有签合同,我并没有违约。

房主开始给我脸色看,好在这种关系维持了两个星期后,我就回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