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有一句话:女为悦己者容,士为知己者死。
初恋的时候,十七八岁的萧璟欢,会为了和邵锋去约会,而在自己的衣厨前面研究研究再研究。
该穿裙子呢,还是该穿裤子;红颜色好看,还是白颜色好看;两种香水,哪种比较能迷倒人;几个包包,哪个,更配她今天的妆容……
每一次见面,她总想让男人能对她惊艳一点,更惊艳一点,着迷一点,再着迷一点钤。
反正,恋爱里的女人啊,就像傻瓜一样,傻憨憨的,非常非常的在意自己在对方眼里的印象是怎么样的?
其实啊,邵锋不是那种特别注重皮囊美丽与否的男生,他说过的,她吸引他的不是她的美貌,而是她打篮球时的姿态,以及那个聪明的脑袋瓜子。
他说,他倒宁愿她穿得普通一点,那样的话,她就没那么花枝招展,会给他省下不少麻烦。
他还说:拥有一个又聪明又漂亮的女朋友,做男朋友的,真是压力满大的。
她问:为毛?
他说:怕自己不够优秀,怕被人抢,怕配不上啊!
她听了,笑得可高兴了。
可,无论她在外人面前有多么的高不可攀,在他面前,她只是一个小鸟依人的小女生。
而他喜欢的,也正是这样的她:
时而彪悍似女侠,时而娇弱似小可爱,时而聪慧如诸葛在世,时而荫荫似宠物猫……
自邵锋过世,她对于自己的衣着打扮,越来越不上心。
很多时候,她是通过网购来解决日常所需的。尺码准了,怎么穿都无所谓,所以衣柜里主要是以简单方便的裤装为主。
偶尔心情好了,她才会和阿紫他们上个街去买几条裙子。
消费层次不会太高,价格不会太贵,她不是时尚达人,也已经过了那个爱炫的年纪,买衣服她再不会只认准名牌。
这几年,她到过世界上各种穷困的地方,因此,养成的习惯是,省下自己买一条裙子的钱,去捐给需要它改变人生的那些聪明但却被生活压弯了腰的孩子们。
且常常是无名捐赠。
她不需要受助者感恩,因为她做的也只是力所能及的小事。
这次回国,她带的衣服不是很多,香港家里那些,她那天看了看,基本上不能穿了,和她现在的穿衣风格完全不搭——唉,也不知当初,自己是怎么动了那个想法,把那么多奢侈品买回来的。
所以呢,为了日常替换,她另外买了一些套装,最近上班,穿的就是那些平价衣物。
礼服,那天陪楚亦来出席生日会是第一次买,那绝对是随手买的,并没有怎么上心。但今天不是一样。今天,她有用了心的。
是的,对于今天的宴会,她的心,莫名的有了一种期待——期待他能因为她的美丽,而眼前为之一亮。
呵,这种想法,说来有点幼稚,但是,她竟然欣欣然怀揣上了。
“好看吗?”
看到他惊讶的看着自己,眼神亮堂堂的,几丝小窃喜,跳上了她的眉梢,小害羞,跃进了她的眼底,小欢喜,鼓动了她的心跳……
是的,这一刻,她竟有了一种在恋爱的感觉,非常的兴奋。
“好看。”
靳长宁走过来,看着她难得盛妆的婷婷玉立在自己面前,这么的艳光四射,这么的璀璨夺目,这么的惊心动魄……低低给了两个赞字。
“有多好看?”
她娇笑着问,流露的尽是小女儿的娇态,柔光闪闪的,让靳长宁移不开眼了。
“从小到大,我从来没见你打扮得这么好看过。欢欢,你的光芒太强了,我怕我会被你衬得黯然失色。”
他低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