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眼(1 / 2)

极品打工仔 梅三弄 1731 字 2天前

“比我们南坪县城大个十多二十倍吧,到处是高楼大夏,到处都是商品和人,很吵闹。”

“你不喜欢吵闹吧?”

“我喜欢安静,养养小动物,种种花草,帮我个忙劝劝我公公,我想在楼顶做个小花园养花,他不同意,说怕日子久了会渗水把装修毁掉。”

“行,包在我身上。”这事不大,而且防水问题很容易处理,郭医生也知道,不同意估计是不想马小玲劳累,以免影响了胎儿,可他忽略了一个问题,马小玲要是终日无所事事,心理很容易出问题,“你就顺带在港海市区买点种子回去吧!”

马小玲嗯了一声,少有地给林少军露出一个笑容,林少军顿时心里一阵甜蜜。过去读课文总感觉烽火戏诸侯很白痴,可他此刻有点理解周幽王了,有些人笑起来真能把你整个人都融化掉,而为了看见她的笑容,你可以付出一切,包括生命,没有遇上会感觉扯淡,那仅仅是没遇上而已!

就这样靠的很近,一句句聊着,不经不觉就过去了半个小时,车子到了港海市区的车站。

等所有人都下了车,林少军才和马小玲下车,林少军带路往车站后门走,马小玲道:“干嘛走后门?去医院前门比较近吧?”

“前面太多三蹦子的司机在等客,很混,而且对面街的巷子很多扒手在物识目标,后巷虽然要绕两百多米才能回到大街,但就因为这样,所以很少人走,也就没有等客的司机和扒手了,走吧,信我,我在这里读了三年书,很了解的哦。”

马小玲嗯了一声,跟着林少军往后门走,绕了两百多米回到大街上。

那时候是八点多钟,但这是市区,而且是中心地带,所以四周都已经许多人、许多车。等个红绿灯都一大拨人,男女老幼,上班上学和闲溜的都包含在其中,杂的不行。不过他们还是有一个共通点,就是看见马小玲都再也挪不开目光,这女人太美了,养眼,令人激动,冲动,各种动……

正等着红灯,马小玲开口道:“你在港海市区读过三年书,读什么?高中?”

“职中,修理,摩托车单车之类,电器也会一丢丢。”

“你为啥不去城里干活?比如省城”

“就我这技术去大城市能干啥?而且我没兴趣干这些工作,当时去读这个专业是爷爷的意见,说好歹有门技术旁身。”

“大城市机会很多,你不一定做修理工,可以慢慢根本自己的兴趣物识,你兴趣是什么?”

“种地,把乡下的地都圈起来种。”

林少军刚说完就看见马小玲眼中闪过一丝鄙夷,这种不好的感觉他第一次在马小玲眼中看见。不过想想也正常,他妈的,端端正正一个年轻人,兴趣是种地,现在都已经什么年代?谁不是削尖了脑袋往发到的城区跑,林少军也太奇葩了点,往小地方跑,没大志。

林少军其实很冤枉,他不是没大志,反而志向远大,别人往发达城区跑,他非要跑落后的小地方,利用土地发家致富。而且不但自己发家致富,还带领全街道,甚至全区县一起发家致富。这严格了说已经不是兴趣问题,而是理想抱负的问题,可他无法对马小玲说,因为马小玲会觉得扯,还是用行动证明吧!

过了红灯,没走多远就是县人民医院了,林少军和马小玲一起走进去,来到挂号处,突然马小玲停下来,指了指等待区道:“你等我一等,我自己去见医生。”

这种事是有点难为情,所以林少军嗯了一声道:“我到门外抽根烟,这一个多小时没抽烟了,有点想。”

当即,两个人分开,马小玲去挂号找医生,林少军到大楼外面抽烟,没想到竟然碰见熟人,一个关系很不好,甚至可以说有点仇的男同学,周若风。他正从外面进来,一眼看见林少军,稍微惊讶了几秒,随即一张脸露出了笑容:“呵,这不是林少军同学么?好久没见了,你手机号码多少,告诉我呗。”

林少军道:“你明知道我没手机。”

“手机值多少钱?”说着话,周若风从口袋拿出一只最新版的三星手机道,“我这个四千多,不贵。”

林少军不是买不起,而是没必要,谁联系自己:“恭喜你,这个牌子掉价掉的很快。”

周若风无所谓的口吻道:“没关系,掉了就掉了呗,我买来用,又不是投资,如果投资我就买房子了。”

吹你妈的,你不是靠家里,你牛个屁,就一个什么都不会干的二世祖,林少军都不想和他说话了:“你是不是要进去?”